一、评估概况
1.名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公示
2.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药店按评估规则开展评估
3.作用:确定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4.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5.结果公示日期:2023年10月31日
6.公示结束日期:2023年11月8日
二、评估意见
现将经评估专家组给出的评估意见和拟确定为定点零售药店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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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