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课题研究项目。
二、服务时间
2023年8-10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科学、合理研究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情况,主要服务内容是包括但不限于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发展现状、全面落实市级统筹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研判江门市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面临的问题和难题,提出做实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统筹机制与优化建议等。
(二)2023年10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终稿。
四、项目经费
本次项目经费最高限额为10万元,包括投入项目人员服务费、专家费、调研费、会议费、交通费、材料费、电话费等。签订协议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项目经费的8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在约定时间内服务方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在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余下20%的项目经费;若有异议,则协商进行结算。
五、服务方资质要求
(一)服务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医保领域研究经验。服务方应具有开展医保政策、基金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研究分析的业务能力,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在医保领域应有一定的研究分析经验。
六、提供材料
(一)单位资质资格的简介和证明材料。
(二)响应服务内容和用户需求的具体方案。
(三)服务合同草案。
(四)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有关项目服务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选服务方
若有多家服务方竞投,由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成交服务方。
八、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研究报告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2楼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92965
十一、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3年8月3日-7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