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概况
1.名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2.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评估规则开展评估
3.作用:确定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4.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5.专家评估日期:2023年3月30日
6.结果公示日期:2023年4月11日
7.公示结束日期:2023年4月19日
二、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评估专家名单:张玉松,黄雄亮,陈善兵,谢诗敏,杨建军,李超玲
评估意见:
现将经评估专家组给出的评估意见和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新会分中心提出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0-6632182
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新会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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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