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向乡镇(街道)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公示期为5日)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3671447(杜阮镇)
市医保中心蓬江分中心举报电话:3981388
序号
拟救助对象
姓名
家庭所在村(居)
家庭人数
拟救助对象类型
拟救助金额
(元)
所属期
1
黄凤兰
杜阮镇松岭村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23559.46
2021年
2
10321.81
2022年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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