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2023年医保政策及基金监管业务培训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3年4月-12月(具体时间待我局确定后提前通知)
三、服务内容
以培训学习形式,分两期对全区两定机构、各镇街和社区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待遇政策及医保经办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医疗保障部门(含经办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人员的医保风险和法律风险意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解读医保待遇政策,提升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办理能力。
四、服务要求
(一)通过现场培训方式,分两期,第一期培训内容主要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待遇、参保相关政策及参保操作培训等,参训人员约110人;第二期培训内容主要为医保基金监管相关业务,参训人员约350人。
(二)上述培训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授课费、场租费、餐费、讲师交通费、资料费、服务费等。
五、项目预算
此次项目经费预算4.6万元(含税),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六、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具备符合条件的证照,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二)具有开展针对我市医疗、生育保险法规政策、管理、服务及相关领域培训的业务能力,以及有开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等业务培训班的经验。
七、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医保基金监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培训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八、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公告中提出的相应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重点提供以下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本情况简介;
(二)单位资质情况;
(三)合同草案;
(四)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报价单、培训方案等)。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方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九、确定中选服务方
若有多家供应商竞投,将按照附件的评审标准综合评比,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一、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将相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综合组(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1号楼5楼)。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31683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关于采购2023年医保政策及基金监管业务培训服务项目评审表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