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概况
1.名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2.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评估规则开展评估
3.作用:确定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4.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5.开始评估日期:2022年12月16日
6.结果公示日期:2023年1月13日
7.公示结束日期:2023年1月28日
二、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现将经评估专家组给出的评估意见和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0-6632182
传真号码:0750-6632182
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新会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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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