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海分中心2022年医疗保障政策宣传项目公告
二、实施时间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有线电视宣传
1.设计、制作有关医保经办的宣传图片,在江海区范围内的有线网络入户机顶盒全天24小时开机广告播放,每次播放5秒左右。计划在2022年10月开始播放,持续60天。
2.上传20个医保经办内容的宣传视频,在江海区范围内的有线网络入户机顶盒【本地资讯】专区点播,全天24小时,播放期为60天。由江海医保分中心提供视频内容,服务供应商负责视频制作,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相应点播功能。计划在2022年10月开始播放,持续60天。
(二)宣传片拍摄制作
由江海医保分中心提供拍摄内容,服务供应商负责拍摄、制作5个有关医保政策和群众参保享受待遇的短视频,每个短视频时长60秒。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五、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此次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6万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
项目合同采用分期支付的办法。
七、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资质要求和评分标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
(二)投标报价单;
(三)本项目的响应文件;
(四)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资质情况、专业方向、取得的成果或荣誉、同类项目经验等材料;
(五)符合本次项目服务内容的计划方案;
(六)项目合同草案;
(七)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购买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并索赔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购买方监管的;
(二)服务质量不合格,包括超时未完成服务、服务内容及范围未达到合同要求;
(三)发生服务对象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投诉的;
(四)工作评估不合格。
九、购买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海分中心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何婉盈
联系电话:0750-3838863
十、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月30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海分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