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近日,鹤山市医保局组织召开鹤山市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属地代表会议。
会上,鹤山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股负责同志首先结合《江门市贯彻落实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江医保发〔2022〕103号)的要求,对《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DIP)病种分值库》(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调整情况作出说明,随后,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会代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交流研讨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最终对《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DIP)病种分值库》(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进行表决。鹤山市医保局将对意见进行汇总并上报江门市医保局。
会议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病种分值库的学习和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本机构病种成本测算工作,用数据说话,为病种分值调整提供有力依据。此次会议使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推动了鹤山市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协同发展,平稳有序推进按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鹤山市医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