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精神,1月9日,江海分局组织召开了江海区“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协调会议,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及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参加了会议。
会上,江海分局对江海区就国家、省对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通报了我市就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医保相关政策,就落实“乙类乙管”新冠治疗医疗保障工作作了部署,重点是配合做好医保系统信息化改造、测试、费用结算清算、做好患者身份确认等。
会上,江海分局局长谢党恩强调,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培训和非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认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安排,医保分中心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医疗机构要加快医保信息化系统改造和测试,并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分类培训,掌握“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有效、准确、快速落地,保障新冠患者及时享受医保惠民政策。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处。
(江海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