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国家、省的部署要求,聚焦口腔种植的医疗服务、种植体和牙冠价格,“三位一体”综合实策推进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实现了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用和种植体耗材价格整体下降,引导牙冠价格合理,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降幅达50%,让有种植牙需求的老百姓享受“实惠医疗”。
一、精心谋划,保障治理平稳有序
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平稳推进落地实施。一是提前谋划部署。根据国家、省专项治理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医疗机构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查登记,开展实地调研和宣讲政策,在一个月内完成了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工作,及时公示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机构名单。二是开展成本调查和测算。通过整理医院报送的价格成本、比对同类项目价格和省医保局制定的基准价,委托第三方开展成本调查、数据分析和成本测算,并组织有关价格、临床专家,对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标准进行研究论证。三是严格对标立项。根据省医保局公布的口腔种植类15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制定了江门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确了我市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500元,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目前,全市现有开展口腔种植资质的医疗机构共56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8家、非公立医疗机构48家。
二、综合治理,实现价格稳定惠民
全面落实口腔种植“三位一体”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用平均降幅达40%,种植体价格平均降幅达55%,牙冠挂网价格平均降幅达50%。一是调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用。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调控前,江门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平均费用约为6900多元;调控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总价为:城市公立医院4320元、县级公立医院4104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3888元。二是开展种植体集采。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口腔种植体系统中选产品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全市共有28家医疗机构参与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首年协议采购量达5350套。三是挂网公布牙冠价格。以往由于医疗机构对牙冠实行打包收费或不合理加价,导致其总体收费相对较高。挂网公布我市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专项价格后,平均费用约340元,其中最低200元/颗、最高651元/颗。实施综合治理后,江门市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有望控制在4600元至7400元以内(使用中选种植体产品和牙冠挂网产品)。
三、强化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全市口腔医疗机构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细。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强化两定协议管理,定期检查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和种植体等耗材的实际采购情况,对出现异常波动的警示提醒。目前已实地督导45家。二是推进部门联动。继续加强价格监测检查,对价格投诉举报较多、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列入重点督查名单;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服务,落实专项治理要求,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落实价格公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布响应专项治理工作的医疗机构名单和全流程价格,保证价格公开公开透明,让群众放心消费。并要求医疗机构在营业场所明显区域公示本院口腔种植费用,公开承诺不收取明码标价之外费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警示制度。对不接受全流程调控、不参与专项治理的医疗机构加强监测,对口腔种植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提示风险,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列入警示名单,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医药服务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