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全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传达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三五”时期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机遇,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研究推进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是全市医保事业发展最快、改革最多、惠民最实的五年。在此期间,全市按照“政府主导、责任分担、全面覆盖、城乡一体、层次多元”的理念,初步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多层次协同互补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并实施了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完善了集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三种救助政策为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推动实现了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全市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切实保障。截至2020年,全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550元每人每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已分别达到65%、80%、85%,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60%。在此基础上职工医保还可享受更高的二档住院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54万元和64万元。全市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396,062万元,预计可支付月数11个月(未剔除一次性预缴);居民医保基金历年累计结余209,818万元,预计可支付月数13个月。全市还按照“办事就简不就繁,服务就近不就远”的原则,全面实现省内和跨省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联网直接结算,医保经办服务更加智能便捷、公平可及。
会议强调,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5”工作举措,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医保部门防控职责,做好“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医疗费用和新冠疫苗医保结算政策指导和落实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调整优化。加快推进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完善医保筹资机制,确保分类保障改革落实落细。扩大门诊特定病种数,同步调升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加强大病保险服务监督检查,研究补齐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体系短板。积极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发展,鼓励和指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参保群众多样化的保障需求;三是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立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解决相对贫困贫困群体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持续发挥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保持医保扶贫政策相对稳定;四是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专项整治,坚决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五是密切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适时启动探索DRGs付费试点。严格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地实施,建立并完善月通报制度、结余留用等各项配套措施。推进医用耗材加入省联盟区采购改革,做好医疗耗材网上交易指导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衔接医保支付标准,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引导药械价格回归合理,确保回款及时。启动本地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法治化建设。统筹、组织、督导各级各单位做好国家医保平台上线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上线并顺畅运行。推进江门新型智慧城市“医疗医保重点民生服务版块”建设,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全市医保部门法治建设水平。七是全力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建设,理顺全市医保经办体系。积极推进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统计分析,确保基金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八是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工作热情,努力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打造忠诚团结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会议明确,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从严从实、加强纪律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助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市医保局全体干部现场参加会议,各市(区)局(分局)在本部门集中收听收看。
(市医保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