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8月31日对市医保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并于9月27日向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反馈。指出市医保局存在三个方面十类问题,涉及51项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医保局党组照单全收、全面认领,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含长期坚持推进事项)45项,尚在推进的整改事项6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
(一)政治建设不强
1.对政治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政治理论学习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和具体要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不断深入。二是加强学习成果转化,按照领导干部1人1课题的要求,组织开展“深调研”活动,完成医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医保基金风险分析评估、药品联合集中采购研究分析以及医疗救助体制机制建设等4个调研课题。另外,围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医保业务骨干和医疗专家分赴到江苏和福建开展学习调研,开拓了视野,找到了思路,促进了工作。三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领导带头作用,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领全体干部学思践悟。加强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面对面交流,全面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共同分析问题,探讨努力方向。修订完善干部职工日常考核方案,将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分管领导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日常考核谈话的必谈内容。
2.政治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已完成《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工作方案》起草、意见征集、会签等前期工作,全力推进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推动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医保局高度肯定,赖燕芬副市长受邀在李红军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研究推进医保分类保障工作专题会议上作经验汇报。二是已明确持有江门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员可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我市灵活就业的港澳人员纳入职工身份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三是深化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建立符合江门市市情实际的病种库及其分值库,并不断调整完善,努力提升医保基金支付效能。四是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全力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我市采购第一批中选药品已完成全年目标采购量的282.20%,25个中选药品中(31个中选品规)已超全年目标总任务量。第二批中选药品自2020年4月27日开始在我市落地实施,已经完成全年目标采购量的153.72%,第三批中选药品自2020年11月5日开始在我市落地实施,已经完成全年目标采购量的33.34%。同时,切实加大我市药品跨区域集中采购工作力度,2020年全市在深圳平台订单金额为170789.52万元,占线上药品采购金额的52.81%,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及时部署开展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自2020年12月1日起,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参加省耗材联盟采购,截止当月底,共有医疗机构有71家参与其中,合同总金额5968.93万元,实现医用耗材降幅达13.25%。五是积极指导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简化备案材料、压缩备案时间、拓展备案渠道,让群众少跑腿。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总结局前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一步讨论完善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始终坚持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2020年以来已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4次,内容涉及退役军人医保待遇接续问题、医保政策宣传问题、干部思想动向问题等,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应对举措。二是加强对派出机构意识形态工作和阵地建设的督导检查,党组书记牵头带领工作组,对各派出机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题督查,对派出机构全体人员进行了约谈。三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党员干部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学习强国”“周五讲堂”“政务群”等各种教育平台以及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活动载体,多种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教育,通过潜移默化的长期教育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党组核心作用弱化
1.“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决策程序,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采取了会前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会中充分讨论、集思广益,会后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同时,还规范了上会事项的文件标准和报送流程。二是针对新会分局出现的问题,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分管领导组织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综合业务经办人员学习相关规则制度。
2.党政主要领导职责不清晰,局党组会议与局办公会议混开。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程序,明确了各自参会人员、讨论议题、内容权限、会议流程,做到既有所区别又相互衔接,提高工作效率。
3.执行议事规则有偏差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和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书记不折不扣严格遵守“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明确对列席会议的非党组成员只参与讨论和提出意见建议,不参与表态。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逐项对照整改,涉及党建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的党组会议议题,不再邀请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
(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不强,主动谋划推动工作不足
1.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加强思想引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深圳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我省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走在全国前列,为把江门建设成为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作出医保部门的贡献,二是修订完善了干部日常考核方案,强化制度保障。定期对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晋升晋级、评优评先全面挂钩,以日常考核推进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队分别拜访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卫健、社保、税务等部门,商讨建立完善部门协同共商机制。三是推动医保经办机构组建,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向市委编办报送了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筹建方案。四是加大药品集采力度,截至2020年12月,我市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中选药品已完成全年目标采购量的282.20%,25个中选药品中(31个中选品规)已超全年目标总任务量。第二批中选药品自2020年4月27日开始在我市落地实施,已经完成全年目标采购量的153.72%,第三批中选药品自2020年11月5日开始在我市落地实施,已经完成全年目标采购量的33.34%。同时,切实加大我市药品跨区域集中采购工作力度,2020年全市在深圳平台订单金额为170789.52万元,占线上药品采购金额的52.81%,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
2.为市民服务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针对医疗转诊制度不合理的问题,已在《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方案》中予以明确取消市内转诊与医保待遇挂钩限制;针对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群众就医负担较重等问题,部署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治理工作,并启动医用耗材集团带量采购改革,自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医用耗材依托省平台进行集中采购,有力降低了我市心脏支架、人工晶体、冠脉扩张球囊等耗材价格;针对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办法不科学,导致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全面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建立符合江门市市情实际的病种库及其分值库,并实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病种总量达到6137个、治疗方式5864个、日间手术21个、周期性结算分值3个,设立了783个基层病种组。举办2020年全市病案编码管理培训班,并指导各市(区)同步组织开展编码员全员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和医疗专家赴先进地区学习调研,召开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代表会议,开展医疗机构系数调整和分值库调整完善工作。针对2019年医疗救助累计结余占当年筹集基金总额36.29%,与一般应不超过15%的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金需求测算,强化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同时完善医疗救助经办流程,加快医疗救助资金结算,提升基金支出效率,双管齐下,确保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的15%。
3.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推进做好省医保信息平台在我市上线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网络部署,为2021年4月1日上线全力做好信息采集和政策适配工作。截至11月,全市已基本完成24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采集、各级经办机构及外部接口收集、40张表的全量及增量数据同步,新增80多张表已在进行分析整理。已完成现行医保系统业务及需求情况收集,整理完成征收部分参数,组织开展了三大目录版本确认工作,初步完成本地个性化需求与国家医保系统功能对比。全面推动实现市域内、省内和跨省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真正兑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承诺。截至2020年12月底,低保对象“一站式”结算113477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合计2700.8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一站式”结算24129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合计505.61万元。同时,切实加强与民政、扶贫办、残联和社保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开通困难群体中途参保“绿色通道”,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的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免缴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资助尽资助、应救助尽救助。
4.医保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主流媒体宣传。与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江门日报社有限公司、江门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专题宣传栏目,广泛宣传医保工作成效和政策法规;二是统筹线上线下权威宣传。依托“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江门医保”今日头条号以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站等自有频道,做好政策解读、办事引导及群众咨询答疑;三是重视场景化定制宣传。制作一批公益广告短视频和海报,在公交、公共楼宇电梯内等特定场景播放、张贴;定制一批包括急救包、暖手袋、雨伞等物品,通过融入部门标记标识、政策知识、法律条款等医保特有元素,在宣传活动现场、登门入户宣传、政策研讨会等特定场景进行精准宣传,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口号和知识问答精准投放;四是主动引导民间宣传。开展微视频创编,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的主题,自编自导或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微视频创编活动。五是集中举办大型宣传活动。从10月开始,组织各市区开展城乡居民宣传发动,推进2021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工作。12月9日,联合市税务局、市社保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在东湖广场举办了主题为“筑牢医疗保障防线,共享文明和谐城市”的大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开展城乡居民宣传发动。
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
(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内部管理日常考核方案(试行)》,突出重工作实绩导向,发挥好考核奖惩作用;启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综合考虑干部能力素质,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对人岗不适干部职工进行了适当调整。围绕工作所需、干部所缺、群众所盼,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通过问题调研、专题研讨、周五讲坛、邀请专家授课、参加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精准培训,提升业务培训效能。
(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到位
1.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对干部选拔任用采取事前广泛征求意见,对意向性人选召开会议进行充分讨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沟通,研究提出对考察对象实行“双签字”制度贯彻意见,明确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书面签名确认。规范党组会议有关干部人事和党建议题的讨论范围,对干部人事和党建议题,会前征求非党组成员意见,党组会议不再邀请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参与讨论。
2.对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及时修订考勤及请休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具体要求,并召开会议宣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对原出纳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调离出纳岗位,及时安排一名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干部担任出纳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起与分管科室和分局分别进行谈心谈话,采取提意见、提建议,谈思想、谈问题,讲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达到了知问题、明方向、谋工作的目的。修订完善干部日常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标准和具体要求,规范日常考核,更加突出工作实绩,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
3.人事档案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认真梳理排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兼职档案员进行在岗教育,督促做实做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4.出入境工作管理松懈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干部出入境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局出入境管理制度,严格干部出入境审批把关和全流程监管。对新会分局违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其本人作出深刻检讨,在局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一年内不再审批其出国(境)申请。对负有审批责任的相关人员及责任领导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1.党组主要负责人未能担任党支部书记,未能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时召开党支部支委会议,向市直机关工委提出并已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叶仕钦同志担任局党支部书记,赖建生同志改任为副书记。
2.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党小组党务工作的督导检查,11月上旬,局党组书记带队对各党小组进行全面检查。指出了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规范了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安排了党支部委员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三是制订规范党小组会议记录格式,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规范党小组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明确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主要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建立实施层级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分局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日常考核,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相关管理制度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制定了公务接待、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严格制度执行。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负有领导责任的同志进行提醒;二是进一步健全大病保险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大病保险考核办法,强化对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工作检查评价,落实保费审计审核,配合做好大病保险三年清算工作;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制度的意见》,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药品行为的日常监管。
(二)监督责任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的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局党组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和指导领导干部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清单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完善廉政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设计和执行,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纪,对干部存在的思想觉悟不高、纪律松懈等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对巡察发现问题的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了检讨和内部通报的处理。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针对机械照搬其他地市有关病种库和病种分值库的问题,一是收集汇总江门本地近三年的病案数据,组织修订江门本地病种库及其病种分值库,并对病种分值库进行动态调整。组织开展全市编码员培训,提升全市医疗机构病案数据填报质量。组织业务骨干及医疗专家赴南京、淮安等地调研取经。同时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组织全市医保部门对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代表会议,部署开展医疗机构系数调整和分值库调整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医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医保管理逐步规范、专家评议形成常态、病种分布基本覆盖、分值核定趋于合理、医保清算不断完善。针对党政班子下基层调研不多也不够深入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工作要求,动员班子成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深入开展“深调研”工作。按照领导干部1人1课题的要求,由班子成员带队,带着重点工作任务、带着群众反映问题、带着定点医药机构遇到难题,深入到各市(区)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食药店开展“深调研”活动。目前,已完成医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医保基金风险分析评估、药品联合集中采购研究分析以及医疗救助体制机制建设等4个调研课题。通过调研,找准了问题症结,制定了工作措施,推进了工作开展。
2.接待费开支未按上级文件执行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和细化了有关规定措施,并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四)财务监管存在漏洞
1.内容制度欠缺
整改情况:已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单位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及合同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对财务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各项财务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2.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财务岗位人员学习培训,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针对劳务支出无发票列支问题,明确今后由局统一代为申请个人所得税,并索取相关凭证。针对异地交流干部往返交通费用报销问题,进一步核定每月报销不超过3次,凭票核发。已核发的有关费用要求相关干部补充提供通行费用发票。针对工会发放会员福利待遇的问题,明确要求发放福利严格执行会员签领制,规范发放。
3.项目采购流程不合格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2019年局办公场所应急改造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立项,且无合同备案的问题,已书面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专题说明。
4.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财务工作学习,严格专项资金日常监管,严控专项资金列支范围,确保落实专款专用。对类似使用“大病保险招标及监督考核项目经费”购买办公用品电脑配件耗材的现象进行全面系统排查,逐项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对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在2021年度的财政预算申报时及时调整设置了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名称。
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主要是由于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政策仍在制定中,尚未正式出台。该政策是对我市未来一段时期医疗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及配套的措施举措的修订和完善。另外,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为省医保信息平台第三批上线地市,应于2021年4月1日前做好上线准备工作。目前,我市现行医保信息系统仍然使用2011年11月上线的信息系统,部分功能已不能满足当前医保工作实际,我局正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进省医保信息平台的有关准备工作。
下一步,市医保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跟踪问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的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巩固提升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一方面要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做到思想不松、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着力打好持久战;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巩固提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在工作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归纳、完善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992993;邮政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2楼;邮政编码:529020;电子邮箱:jmsybj@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