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1〕59号
各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4·3氨气泄漏事故的通报》(粤应急函〔2021〕11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报内容要求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全面分析研判安全风险,迅速组织对辖区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涉氨制冷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4·3氨气泄漏事故的通报》(粤应急函〔2021〕114号)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