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应急〔2022〕95号,以下简称“转发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有意愿申报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请于2024年9月30日9:00时至10月15日17:00时进行申请。
二、申请方式
申请定级企业请登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https://aqjg.mem.gov.cn/appjjcjyjg/bzhxt/,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清单),如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
三、企业申请定级条件
(一)依法应当具备的证照齐全有效;
(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四)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六)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
(七)前次申请定级被告知未通过之日起满1年;
(八)被撤销标准化等级之日起满1年;
(九)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转发通知要求,2022年6月1日起,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再承担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定级工作,已取得三级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到期后自动失效。故本次企业申请定级为初次申请。
(二)经评审,符合相应定级标准的企业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企业,定级部门将确认其等级并在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公告,公告后定级工作完成,不再核发相关证书或牌匾。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有效期为3年。在定级有效期内,企业应当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后提交至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没有按规定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的企业,再次申评原等级时将按初次申请处理。
五、联系方式
江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秘书处,0750-3279697,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新村63号七楼。
各有关单位申请定级过程中如有举报投诉事项的,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750-3279257)
附件:1.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资料清单
2.企业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3.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企业端)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