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后勤辅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机关运转,进一步保障日常公务检查工作和应急事务接送协勤服务;提高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厨房食堂后勤辅助服务工作水平,采购人拟购买后勤辅助服务。
(二)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食堂后勤辅助服务
(1)负责食堂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加工、烹饪,按要求为干部职工提供一日三餐堂食保障服务;
(2)负责提供参加会议培训、调研检查、公务活动等人员的餐食制作服务;
(3)负责做好食堂卫生保洁等工作,维持食堂用餐秩序等,保障食品安全;
(4)负责做好食材按需合理配购、质量验收、出库、领用登记等工作,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每天做好验收情况记录,做好餐厅食品仓库的管理工作,确保检验资料齐备、账实相符,对验收不合格的食材或退货情况进行登记报备;协助做好食堂食材快筛快检工作;
(5)协助做好食堂开支核算工作。
(6)人员配置:
食堂配备总人数4名,其中厨师2人,须持有中式烹调师三级以上证书,厨工2人。上述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供应商应优先考虑使用采购人相关岗位现有人员。
(7)服务时间和工作安排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按应急管理局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优质早餐、午餐及晚餐,如局有业务接待,按局要求提供围餐供餐服务,在应急三防响应值班值守期间提供餐食服务。
(8)服务工作要求
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厨师证、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证,工作时间统一穿着工作服。根据报餐人数按时提供安全、卫生、美味的早餐、午餐及晚餐,厨师制定菜谱并做好每天食材采购计划。制餐前对食材进行清洁,合理保存,如发现变质或不合格食材,及时与采购部门沟通调换。保持厨房干净整洁,餐具每天消毒。生熟食材分类分区域存放,生熟食刀具厨具要有明显区分标识并分开使用。保证出餐时供应食物的热度。合理安排食材,节省配料,不浪费。就餐人员用餐完毕,及时对厨房和食堂的用品用具器皿进行清洁消毒整理工作,保证下一餐次的正常使用。每日检查炉具安全和排气设备,节省水电。定期清理各类油污,保持排气设备畅通。
2、接送协勤服务
(1)负责日常出车接送协勤工作。
(2)突发情况或应急事务处理时的接送协勤工作。
(3)安全驾驶,合理用车,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维修保养。
(4)遵守交通法规,有良好的开车习惯和职业操守。
(5)配合应急管理局开展其他相关应急协勤工作。
(6)人员配置
配备协勤人员4名,其中1人须持有A2以上驾照,五年以上驾龄优先;其他人员须持有C1以上驾照,有三年以上驾龄优先。供应商应优先考虑使用采购人单位相关岗位现有人员。条件:
①具有大专及同等学历。
②有良好的语言及书面表达与沟通能力,普通话及粤语流利。
③熟悉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④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应变能力以及较高的服务意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灵活性。
⑤服从应用急管理局的统筹安排,遵守应用急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7)服务时间及工作安排
平时按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时间上班,其他时间至少保持1名以上司机在江门市区保持备勤状态,如遇突发紧急情况,需及时配合赶赴现场处理。
(8)采购人不承担协勤人员的餐食。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期限为一年。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696,5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3月14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农林东路23号4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3月1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
联系电话:3279623,联系人:邓小姐、李先生。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279672。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