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3〕12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促企业主动做好本企业监测预警数据上传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及时处置设备故障及各类离线报警问题,确保监测预警数据高效可靠上传。同时,各地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新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情况,督促其在装置设施投入物料前主动与省技术人员沟通对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接入到省监测预警系统。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