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一线三排”及开展企业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紧扣时节特点和地方实际,将企业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深入一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要求,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移交属地部门依法处理。
下一步,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把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持续推动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基础科供稿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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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五个必须”要求:
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
2.必须实行作业审批
3.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4.必须落实工程措施
5.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要求:
1.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
2.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
3.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4.没有监护不准作业
5.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
6.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7.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