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保护和发展侨乡建筑外立面的标志性大事,将为我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更好服务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委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侨乡建筑工作,保障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将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纳入我市2023年度立法计划,立足小切口,推动地方立法与建设更有品位的宜居江门相适应。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多次专项调研,组织专题研究论证评估。从纳入计划到正式施行,《条例》仅用时一年多,充分展现了以高质量立法护航侨都高质量发展的速度与决心。详情可查看新闻链接:https://weibo.cn/sinaurl?u=http%3A%2F%2Fdzb.jmrb.com%3A8080%2Fjmrb%2Fhtml%2F2024-09%2F03%2Fcontent_713711.htm
(来自:中国侨都-江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