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从不同角度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学习其他省、市立法经验,深入卫健、医保等部门了解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工作,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完善,形成《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更好实现高质量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立法目标。
8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与会人员围绕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给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足、市场主体培育相对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等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努力通过小切口立法,形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详情可查看新闻链接:https://weibo.cn/sinaurl?u=http%3A%2F%2Fdzb.jmrb.com%3A8080%2Fjmrb%2Fhtml%2F2024-09%2F03%2Fcontent_713712.htm
(来自:中国侨都-江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