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市委、市政府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区政府有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方案)、有检查、有总结,措施落实。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向城区周边农村辐射,村(镇)制订相应的“创卫”计划,“创卫”工作与城区同步进行。
(二)市、区、街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会委员部门履行职责,任务落实。市区爱卫会办公室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机构独立或相对独立,有相适应的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
(三)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各系统、单位,爱国卫生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具体管理。
(四)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并制定有本市的管理规章制度。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
二、健康教育
(一)健康教育主管部门有长远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有总结、有评价。
(二)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健康教育所,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房屋、设备配套;区、街、医院、学校和主要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市健康教育机构。)
(三)学校健康教育
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贯彻执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校园内严禁学生吸烟,教师也应逐步戒烟。
现场核查“课时”、“饮水与洗漱设施”、“教学计划”、“教案”、“传播活动”、“开课率”、“书面考核”、“头发与指甲”、“校园与厕所”等9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得分的90%。
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以上,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85%以上。
(抽查中、小学校各2所,考查中、小学生各40名。)
(四)医院健康教育:
1、医院候诊室、住院部、各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2、针对不同病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5%。
3、候诊室、诊室、病房、检验室、实验室等工作用房禁止吸烟。
(抽查市区医院(含卫生院)2所,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病人和家属。)
(五)社会健康教育:
1、街道办事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2、街道(小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以上。
3、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
(抽查2个街道办事处、2个居委会、2个住宅小区,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查居民40名。)
(六)行业健康教育:
1、针对不同行业、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
2、车站、港口、机场等候室、影剧院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抽查上述不同行业单位各1个,各单位不同工种若干人,考查“两率”和现场。)
(七)大众传媒健康教育:
市报、电台、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中有健康教育内容,每周不少于一次。
(八)积极开展控烟宣传和创无吸烟单位活动、创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
(九)车站、港口、机场等候室、医院、影剧院、歌舞厅、大商场、会议室,禁止吸烟,无烟草广告。
(查阅各有关单位资料,访问群众,现场考查。)
三、市容环境卫生
(一)市容管理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经费落实,队伍配套,环卫工人达到部颁标准要求。
2、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章,有相应监督管理队伍,有环卫工作规划。
3、各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
4、城区内乱搭建、乱占道、乱摆卖、乱挂物、乱停放、乱竖(贴)广告、乱吐、乱扔得到有效控制,无违章饲养禽畜。
5、城乡结合部无垃圾余泥堆积、无大的蚊、蝇孳生地,进出口路段无违章建筑,道路清洁、交通畅顺。
(抽查主、次干道各2条,内街背巷4条,进出口路段2处,城乡结合部(有城市居民和农民混合居住区)2处,考查环卫部门。)
(二)道路下水道建设
1、城区道路硬底化率达到95%以上;市内主干道、商业街两侧和旅游景点,每50米设置果皮箱一个。
2、城区下水道密闭畅通,管网覆盖率达95%以上。
3、电力、通讯电缆、供气的地下沟渠等不孳生“四害”。
(检查地点同上,增加2个居民住宅区。)
(三)清扫保洁与垃圾管理
1、城区清扫率达100%,重点路段全天保洁。
2、取消垃圾桶,推行垃圾袋装化和上门收集,普及率达85%以上;机团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实行密封存放。
3、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数量适宜、封闭式管理,有上下水设施,内外环境清洁,无恶臭,不孳生苍蝇。
垃圾收集点(垃圾屋)内外清洁,不孳生蝇类。
4、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运输车辆符合卫生要求。
5、制定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垃圾处理场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完整的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包括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卫生监测和自身管理等资料)。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抽查垃圾中转站(收集点)10个,垃圾车5台和垃圾处理场。)
(四)厕所和粪便管理
1、城区内厕所(公厕、单位厕、户厕)均为水冲式三格化粪池厕所。
2、公厕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城区内每平方公里不少于2座,其中二类以上(含二类)不少于50%。
3、公厕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便器无积垢,无蛆,基本无臭;粪池密封不泄漏,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98%。
抽查公厕10座、单位厕所和户厕10个及粪便处理场。
(五)农贸市场管理
1、农贸市场地面硬底化,合、排水设施配套完善,公厕卫生符合要求。
2、农贸市场划行归市、高台摆卖,秩序良好,环境清洁,排水畅通,垃圾日产日清。除四害措施落实。
抽查农贸市场2个。
(六)建筑工地(含待建地)管理
1、建有1.5米以上围墙,封闭施工,不污染周围环境,不影响市容。
2、场内物料堆放整齐,环境清洁,无粪便、垃圾积存;食堂卫生符合要求;厕所清洁,无泄漏;无蚊、蝇、鼠孳生;除四害措施落实。
(抽查建筑工地3—5个。)
(七)绿化、美化
1、绿化管理好,主次干道有行道树,树形整齐,花基、花坛、花圃绿地垃圾无杂物,树木、花草生长良好。
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
(在检查上述市容环境卫生时检查。)
四、环境保护
1、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250毫克/立方米。
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
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7、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有规划、有立项、通过可行性研究、定厂址。
8、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9、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
10、环保机构健全。(查阅资料、考查现场)。
五、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一)公共场所卫生
1、旅业、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游泳场(馆)、歌舞厅等公供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8%以上,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5%以上,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传染病患者调离率达100%。
2、各类公共场所有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管理制度,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各项卫生指标(空气质量、通风采光、噪声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3、旅业有杯具、拖鞋、布草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公用设施每客用后消毒,床上用品清洁,一客一换。
4、理发美容用毛巾、刀具、脸盆等用具一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有皮肤患者专用剪、刀具。
5、公用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就浴标志,杯具、床上用品、毛巾、衣服、拖鞋、修脚工具等一客一换一消毒,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
6、歌舞厅环境清洁,有通风排气装置,禁止吸烟,洗消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落实,另设有吸烟室。
(抽查上述各类公共场所各3个。)
(二)饮用卫生
1、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水源防护符合卫生要求,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自来水厂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按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定期监测,总合格率达98%以上。
3、建立二次供水管理规章,二次供水池(箱)加盖加锁,定期消洗消毒,管理档案齐备。
4、直接与水接触的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管理。
5、近三年无饮用水污染引起的疫情暴发。
(查阅有关资料,检查自来水厂1个,抽查居民区、单位高层二次供水池2个。)
六、食品卫生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效“三证”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证分别达到100%和95%,“五病”调离率达100%,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场地、洗涤消毒、保管等设施,加工、包装、销售场所布局合理,不占道经营,内外环境清洁,不污染环境。
(三)垃圾废弃物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四)生熟分开,工用具清洁,食具消毒落实,食具消毒合格率达85%以上。
(五)除四害措施落实,“四害”密度达到规定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
(六)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七)其他行业(单位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按上述标准执行。
(八)近三年无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抽查高、中档宾馆2间,高、中酒店(仅有饮食业的)各2间,低档饮店(大排档)8间,食品加工3间,副食品商店(场)2间,集体食堂2间。)
七、传染病防治
(一)有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的地方性规章。按规定配备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二)疫情报告制度健全,市医院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低于3%。
(三)医院设有肠道门诊,传染病隔离、消毒落实,医院无交叉感染事故。
(四)近三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1994年起无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
(五)一周岁儿童四苗单苗接种率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符合规范要求、接种率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
(查阅资料,抽查医院、卫生院各1间,考查卫生局、防疫站。)
八、城区除四害
(一)除四害组织落实,经费到位,有经过培训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部门配合,群众参与。
(二)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技术措施合理,防治效果显著。
(三)除四害有两项达标(其中灭鼠必须达标),巩固措施落实,灭效巩固,达到国家或省规定标准,其余两项有经常性防制措施,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防鼠、防蝇设施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要求。
(四)城乡结合部的蚊、蝇孳生和鼠害得到有效控制。
(五)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除四害药物,按规定坚持定期监测四害密度,除四害资料齐全可靠。
(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范围、单位,按房间数量的二分之一,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含居民)占40%,查阅资料,考查现场。)
九、窗口单位卫生
窗口单位包括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机场、公园、游乐园等。
(一)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有足够的清洁队伍,内外环境清洁,庭院绿化、美化。
(二)有密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三)候车、候船、候机室和公园、游乐园,设有足够果皮箱,箱体完好、清洁。
(四)公共饮水贮存器清洁,加盖加锁;公用茶具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茶杯。
(五)食品卫生、除四害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检查上述各类公共场所各1个。)
十、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一)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先进户(卫生之家)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二)居民区道路硬底化达98%以上,路面平整,无损坏,巷道无路障;下水道系统完善,排水畅通;环境整洁、绿化美化。
(三)机团单位室外内整洁,环境绿化美化,公共茶具消毒,集体宿舍清洁整齐。
(查阅资料,抽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各2个,居民住宅区2个,不同类型的单位(机关、学校、工厂银行、邮电等)各1-2个,部队和科研单位各1个。)
十一、民意测验
按附表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满意率达90%以上。
满意人次
满意率=-------X100%
访问总人次
(一)市委、市政府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区政府有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方案)、有检查、有总结,措施落实。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向城区周边农村辐射,村(镇)制订相应的“创卫”计划,“创卫”工作与城区同步进行。
(二)市、区、街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会委员部门履行职责,任务落实。市区爱卫会办公室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机构独立或相对独立,有相适应的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
(三)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各系统、单位,爱国卫生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具体管理。
(四)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并制定有本市的管理规章制度。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
二、健康教育
(一)健康教育主管部门有长远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有总结、有评价。
(二)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健康教育所,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房屋、设备配套;区、街、医院、学校和主要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市健康教育机构。)
(三)学校健康教育
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贯彻执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校园内严禁学生吸烟,教师也应逐步戒烟。
现场核查“课时”、“饮水与洗漱设施”、“教学计划”、“教案”、“传播活动”、“开课率”、“书面考核”、“头发与指甲”、“校园与厕所”等9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得分的90%。
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以上,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85%以上。
(抽查中、小学校各2所,考查中、小学生各40名。)
(四)医院健康教育:
1、医院候诊室、住院部、各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2、针对不同病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5%。
3、候诊室、诊室、病房、检验室、实验室等工作用房禁止吸烟。
(抽查市区医院(含卫生院)2所,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病人和家属。)
(五)社会健康教育:
1、街道办事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2、街道(小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以上。
3、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
(抽查2个街道办事处、2个居委会、2个住宅小区,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查居民40名。)
(六)行业健康教育:
1、针对不同行业、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
2、车站、港口、机场等候室、影剧院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
(抽查上述不同行业单位各1个,各单位不同工种若干人,考查“两率”和现场。)
(七)大众传媒健康教育:
市报、电台、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中有健康教育内容,每周不少于一次。
(八)积极开展控烟宣传和创无吸烟单位活动、创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
(九)车站、港口、机场等候室、医院、影剧院、歌舞厅、大商场、会议室,禁止吸烟,无烟草广告。
(查阅各有关单位资料,访问群众,现场考查。)
三、市容环境卫生
(一)市容管理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经费落实,队伍配套,环卫工人达到部颁标准要求。
2、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章,有相应监督管理队伍,有环卫工作规划。
3、各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
4、城区内乱搭建、乱占道、乱摆卖、乱挂物、乱停放、乱竖(贴)广告、乱吐、乱扔得到有效控制,无违章饲养禽畜。
5、城乡结合部无垃圾余泥堆积、无大的蚊、蝇孳生地,进出口路段无违章建筑,道路清洁、交通畅顺。
(抽查主、次干道各2条,内街背巷4条,进出口路段2处,城乡结合部(有城市居民和农民混合居住区)2处,考查环卫部门。)
(二)道路下水道建设
1、城区道路硬底化率达到95%以上;市内主干道、商业街两侧和旅游景点,每50米设置果皮箱一个。
2、城区下水道密闭畅通,管网覆盖率达95%以上。
3、电力、通讯电缆、供气的地下沟渠等不孳生“四害”。
(检查地点同上,增加2个居民住宅区。)
(三)清扫保洁与垃圾管理
1、城区清扫率达100%,重点路段全天保洁。
2、取消垃圾桶,推行垃圾袋装化和上门收集,普及率达85%以上;机团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实行密封存放。
3、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数量适宜、封闭式管理,有上下水设施,内外环境清洁,无恶臭,不孳生苍蝇。
垃圾收集点(垃圾屋)内外清洁,不孳生蝇类。
4、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运输车辆符合卫生要求。
5、制定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垃圾处理场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完整的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包括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卫生监测和自身管理等资料)。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抽查垃圾中转站(收集点)10个,垃圾车5台和垃圾处理场。)
(四)厕所和粪便管理
1、城区内厕所(公厕、单位厕、户厕)均为水冲式三格化粪池厕所。
2、公厕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城区内每平方公里不少于2座,其中二类以上(含二类)不少于50%。
3、公厕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便器无积垢,无蛆,基本无臭;粪池密封不泄漏,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98%。
抽查公厕10座、单位厕所和户厕10个及粪便处理场。
(五)农贸市场管理
1、农贸市场地面硬底化,合、排水设施配套完善,公厕卫生符合要求。
2、农贸市场划行归市、高台摆卖,秩序良好,环境清洁,排水畅通,垃圾日产日清。除四害措施落实。
抽查农贸市场2个。
(六)建筑工地(含待建地)管理
1、建有1.5米以上围墙,封闭施工,不污染周围环境,不影响市容。
2、场内物料堆放整齐,环境清洁,无粪便、垃圾积存;食堂卫生符合要求;厕所清洁,无泄漏;无蚊、蝇、鼠孳生;除四害措施落实。
(抽查建筑工地3—5个。)
(七)绿化、美化
1、绿化管理好,主次干道有行道树,树形整齐,花基、花坛、花圃绿地垃圾无杂物,树木、花草生长良好。
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
(在检查上述市容环境卫生时检查。)
四、环境保护
1、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250毫克/立方米。
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
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7、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有规划、有立项、通过可行性研究、定厂址。
8、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9、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
10、环保机构健全。(查阅资料、考查现场)。
五、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一)公共场所卫生
1、旅业、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游泳场(馆)、歌舞厅等公供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8%以上,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5%以上,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传染病患者调离率达100%。
2、各类公共场所有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管理制度,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各项卫生指标(空气质量、通风采光、噪声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3、旅业有杯具、拖鞋、布草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公用设施每客用后消毒,床上用品清洁,一客一换。
4、理发美容用毛巾、刀具、脸盆等用具一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有皮肤患者专用剪、刀具。
5、公用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就浴标志,杯具、床上用品、毛巾、衣服、拖鞋、修脚工具等一客一换一消毒,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
6、歌舞厅环境清洁,有通风排气装置,禁止吸烟,洗消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落实,另设有吸烟室。
(抽查上述各类公共场所各3个。)
(二)饮用卫生
1、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水源防护符合卫生要求,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自来水厂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按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定期监测,总合格率达98%以上。
3、建立二次供水管理规章,二次供水池(箱)加盖加锁,定期消洗消毒,管理档案齐备。
4、直接与水接触的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管理。
5、近三年无饮用水污染引起的疫情暴发。
(查阅有关资料,检查自来水厂1个,抽查居民区、单位高层二次供水池2个。)
六、食品卫生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效“三证”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证分别达到100%和95%,“五病”调离率达100%,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场地、洗涤消毒、保管等设施,加工、包装、销售场所布局合理,不占道经营,内外环境清洁,不污染环境。
(三)垃圾废弃物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四)生熟分开,工用具清洁,食具消毒落实,食具消毒合格率达85%以上。
(五)除四害措施落实,“四害”密度达到规定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
(六)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七)其他行业(单位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按上述标准执行。
(八)近三年无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抽查高、中档宾馆2间,高、中酒店(仅有饮食业的)各2间,低档饮店(大排档)8间,食品加工3间,副食品商店(场)2间,集体食堂2间。)
七、传染病防治
(一)有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的地方性规章。按规定配备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二)疫情报告制度健全,市医院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低于3%。
(三)医院设有肠道门诊,传染病隔离、消毒落实,医院无交叉感染事故。
(四)近三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1994年起无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
(五)一周岁儿童四苗单苗接种率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符合规范要求、接种率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
(查阅资料,抽查医院、卫生院各1间,考查卫生局、防疫站。)
八、城区除四害
(一)除四害组织落实,经费到位,有经过培训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部门配合,群众参与。
(二)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技术措施合理,防治效果显著。
(三)除四害有两项达标(其中灭鼠必须达标),巩固措施落实,灭效巩固,达到国家或省规定标准,其余两项有经常性防制措施,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防鼠、防蝇设施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要求。
(四)城乡结合部的蚊、蝇孳生和鼠害得到有效控制。
(五)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除四害药物,按规定坚持定期监测四害密度,除四害资料齐全可靠。
(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范围、单位,按房间数量的二分之一,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含居民)占40%,查阅资料,考查现场。)
九、窗口单位卫生
窗口单位包括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机场、公园、游乐园等。
(一)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有足够的清洁队伍,内外环境清洁,庭院绿化、美化。
(二)有密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三)候车、候船、候机室和公园、游乐园,设有足够果皮箱,箱体完好、清洁。
(四)公共饮水贮存器清洁,加盖加锁;公用茶具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茶杯。
(五)食品卫生、除四害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检查上述各类公共场所各1个。)
十、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一)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先进户(卫生之家)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二)居民区道路硬底化达98%以上,路面平整,无损坏,巷道无路障;下水道系统完善,排水畅通;环境整洁、绿化美化。
(三)机团单位室外内整洁,环境绿化美化,公共茶具消毒,集体宿舍清洁整齐。
(查阅资料,抽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各2个,居民住宅区2个,不同类型的单位(机关、学校、工厂银行、邮电等)各1-2个,部队和科研单位各1个。)
十一、民意测验
按附表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满意率达90%以上。
满意人次
满意率=-------X100%
访问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