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市医学会申请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事故争议,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市医学会。
4、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5、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人。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事故争议,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市医学会。
4、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5、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