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现将《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二日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改善社会卫生环境,预防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规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江门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江门市爱卫会的性质
(一)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是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
(二)江门市爱卫会的组成单位及委员由市政府批准。委员由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委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领导同志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个别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安排意见,报市爱卫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市政府批准。
二、江门市爱卫会的工作机构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江门市卫生局承担,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卫生职责,具体承担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爱卫会的各项规划、计划、决议、决定、表彰奖励等的实施和督办,检查落实情况;起草文件,筹办会议,印发简报和承办市爱卫会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江门市爱卫会的基本职能
(一)依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我市爱国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组织城乡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检查、督促各市、区人民政府和重点行业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改变陋习,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
(四)组织城乡开展除“四害”活动,带动环境卫生的治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做好防治社会重大疾病活动及除害防病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全民健身活动和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
四、江门市爱卫会的工作方法
(一)明确各委员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定期汇报,定期检查。
(二)认真贯彻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每年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突出重点,为城乡卫生面貌的改善办几件实事。
(三)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城市、城镇卫生检查评比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城乡爱国卫生检查评比,作出效果评价,表彰先进,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发展。
(四)加强对城乡爱国卫生的长效管理,实施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情况。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及时交流,沟通信息,不断掀起全市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五、江门市爱卫会的会议制度
(一)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1-2次,会议成员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二)每年召开1次各市、区爱卫办主任会议,安排布置工作,市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安排召开专业会议。
(三)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应指派1名联络员,共同负责委员部门之间的联络工作,协助爱卫办开展有关工作。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市爱卫会领导同意,市爱卫办主任可不定期召开有关业务会议。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委员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卫生局:负责制定爱国卫生有关政策、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效果评价;做好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协助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协助有关部门对抗灾、防治重大疫情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与紧急调度。解决好医疗单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建设局:指导全市村镇的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按照乡镇规划的要求,指导各地编制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的市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执法监督检查,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维持城镇环境卫生的整洁、绿化、美化。
市政局:制定和实施城市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市政维护和监管道路开挖工程,搞好市区道路维修、路灯安装、下水道整治等,查处破坏或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和污染、堵塞道路、下水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二次供水管理。
环保局:制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检查指导城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检查对各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园林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法规,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园林绿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建设侨乡特色的滨江园林城市,加强园林绿化和景观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园艺造型水平。
发展计划局、规划局: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规划局负责组织城乡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
工商局: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物业管理部门加强集贸市场摆卖秩序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洁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广告行为;协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协调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查处无证照经营和乱摆乱卖的行为。
经贸局、外经贸局:协调并监管城乡除害防病和环境治理所需的消毒杀虫灭鼠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储存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抗灾、防治重大疫情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紧急调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医药、消毒、卫生杀虫、灭鼠药品的生产、加工、经营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环保、卫生、新闻等部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
教育局: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教师队伍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财政局:根据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等有关政策以及我市的财力,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江门日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科普知识,积极开展全民性健康教育。大力宣传报道有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动态信息和各种好人好事;协助政府宣传、监督卫生法规的实施,加强公益性的宣传教育。
江门军分区:制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实际特点,负责搞好部队各项卫生工作和除“四害”等自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官兵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参与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遵守国家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动卫生保护,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维护职工卫生保健的合法权益。
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农民做好人、畜、禽粪便、病死动物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开展测土平衡配套施肥,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垦区农田改水和农田灭鼠。负责农药、肥料、兽药的登记、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做好狂犬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卫生执法秩序和卫生执法人员的安全,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依法进行查处;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传染病疫区的封锁和患者的管理。负责抓好城市交通秩序,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摆卖现象;定期维修、更新各种交通标志、护栏;协助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交通局:负责制定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抓好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做好车辆、船舶内外的清洁卫生和除“四害”工作;健全卫生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加强公共候车室等场所对旅客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净化、绿化、美化公共场所环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工作。
体育局:制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承担和完成其它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增强人民体质。
蓬江、江海、新会区政府:加强对辖区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各项法规和规章,承担市下达的有关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切实抓好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证风景名胜和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增强江门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改善投资环境,发展经济,共同提高城市卫生的整体水平,建设好富民强市的新侨乡。
各委员部门,应把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与本身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计划,统筹安排,把我市的爱国卫生工作推向新水平。
现将《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二日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改善社会卫生环境,预防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规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江门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江门市爱卫会的性质
(一)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是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
(二)江门市爱卫会的组成单位及委员由市政府批准。委员由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委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领导同志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个别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安排意见,报市爱卫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市政府批准。
二、江门市爱卫会的工作机构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江门市卫生局承担,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卫生职责,具体承担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爱卫会的各项规划、计划、决议、决定、表彰奖励等的实施和督办,检查落实情况;起草文件,筹办会议,印发简报和承办市爱卫会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江门市爱卫会的基本职能
(一)依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我市爱国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组织城乡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检查、督促各市、区人民政府和重点行业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改变陋习,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
(四)组织城乡开展除“四害”活动,带动环境卫生的治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做好防治社会重大疾病活动及除害防病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全民健身活动和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
四、江门市爱卫会的工作方法
(一)明确各委员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定期汇报,定期检查。
(二)认真贯彻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每年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突出重点,为城乡卫生面貌的改善办几件实事。
(三)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城市、城镇卫生检查评比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城乡爱国卫生检查评比,作出效果评价,表彰先进,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发展。
(四)加强对城乡爱国卫生的长效管理,实施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情况。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及时交流,沟通信息,不断掀起全市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五、江门市爱卫会的会议制度
(一)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1-2次,会议成员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二)每年召开1次各市、区爱卫办主任会议,安排布置工作,市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安排召开专业会议。
(三)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应指派1名联络员,共同负责委员部门之间的联络工作,协助爱卫办开展有关工作。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市爱卫会领导同意,市爱卫办主任可不定期召开有关业务会议。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委员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卫生局:负责制定爱国卫生有关政策、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效果评价;做好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协助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协助有关部门对抗灾、防治重大疫情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与紧急调度。解决好医疗单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建设局:指导全市村镇的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按照乡镇规划的要求,指导各地编制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的市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执法监督检查,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维持城镇环境卫生的整洁、绿化、美化。
市政局:制定和实施城市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市政维护和监管道路开挖工程,搞好市区道路维修、路灯安装、下水道整治等,查处破坏或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和污染、堵塞道路、下水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二次供水管理。
环保局:制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检查指导城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检查对各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园林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法规,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园林绿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建设侨乡特色的滨江园林城市,加强园林绿化和景观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园艺造型水平。
发展计划局、规划局: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规划局负责组织城乡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
工商局: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物业管理部门加强集贸市场摆卖秩序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洁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广告行为;协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协调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查处无证照经营和乱摆乱卖的行为。
经贸局、外经贸局:协调并监管城乡除害防病和环境治理所需的消毒杀虫灭鼠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储存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抗灾、防治重大疫情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紧急调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医药、消毒、卫生杀虫、灭鼠药品的生产、加工、经营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环保、卫生、新闻等部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
教育局: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教师队伍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财政局:根据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等有关政策以及我市的财力,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江门日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科普知识,积极开展全民性健康教育。大力宣传报道有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动态信息和各种好人好事;协助政府宣传、监督卫生法规的实施,加强公益性的宣传教育。
江门军分区:制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实际特点,负责搞好部队各项卫生工作和除“四害”等自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官兵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参与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遵守国家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动卫生保护,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维护职工卫生保健的合法权益。
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农民做好人、畜、禽粪便、病死动物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开展测土平衡配套施肥,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垦区农田改水和农田灭鼠。负责农药、肥料、兽药的登记、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做好狂犬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卫生执法秩序和卫生执法人员的安全,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依法进行查处;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传染病疫区的封锁和患者的管理。负责抓好城市交通秩序,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摆卖现象;定期维修、更新各种交通标志、护栏;协助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交通局:负责制定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抓好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做好车辆、船舶内外的清洁卫生和除“四害”工作;健全卫生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加强公共候车室等场所对旅客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净化、绿化、美化公共场所环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工作。
体育局:制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承担和完成其它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增强人民体质。
蓬江、江海、新会区政府:加强对辖区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各项法规和规章,承担市下达的有关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切实抓好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证风景名胜和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增强江门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改善投资环境,发展经济,共同提高城市卫生的整体水平,建设好富民强市的新侨乡。
各委员部门,应把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与本身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计划,统筹安排,把我市的爱国卫生工作推向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