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江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本解读:江门市出台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的解读
图片解读:江门市出台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的解读
音频解读:江门市出台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的解读
视频解读:江门市出台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的解读
2024年4月12日,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联合江门市财政局制定《江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文从《方案》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两个方面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内容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近年来出生缺陷已经成为全国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2023年江门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208.31/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均明确要求,要大力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加大我市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人口素质,我市从2015年起设立江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专项资金,建立并逐步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控体系,群众出生缺陷防控知识知晓和主动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有效减少了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患儿出生。为贯彻落实国家2021-2030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及《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等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出生缺陷防治水平,2024年全市启动新周期(2024-2026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3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项目目标。总体目标是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控体系,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此外还明确了年度各项指标目标要求。
第二部分是工作内容。一是明确三级预防的综合防控策略。二是明确项目服务对象。三是明确惠民项目内容。四是明确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求,包括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及项目补助标准和补助内容。五是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定点服务机构的职责分工。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及信息化支撑、加强社会宣传、加强考核评估等5个方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三、主要特色和亮点
一是抓好贯彻落实,与上级要求保持衔接和统一。我市《方案》的制定,严格依据和参照了《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4-2026年)》,坚决贯彻落实省的部署安排,在项目目标、防控策略、惠民项目内容、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与省方案保持一致,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延续性。
二是紧贴江门实际,积极抓实防治任务措施。《方案》从江门实际出发,突显江门特色,有针对性地对有省财政补助地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及无省财政补助地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各级财政资金承担比例。从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高发的实际出发,市财政额外安排资金完成一定任务数的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提高筛查质量和水平。《方案》要求通过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考核评估,确保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实现。?
(市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张晓平,联系电话:3875840;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利民,联系电话:350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