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3年3月2日,经市政府同意,江门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江门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文从《规划》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两个方面对该《规划》进行了解读,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背景
为促进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发展、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公卫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江门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我市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我市职业健康现状。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新旧职业病危害交织叠加、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技术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各级职业健康监管的执法力量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匹配等四方面新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具体明确了7方面工作任务,一是深化职业病危害预防治理;二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三是提升职业病救治保障水平;四是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五是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加强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同时参照国家和省的指标和要求,确定了重点行业健康企业与中小微型企业帮扶行动、听力保护行动、职业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和全市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4项专栏行动。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法治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督查评估等4个方面,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主要特色和亮点
一是抓好贯彻落实,与上级要求保持衔接和统一。我市《规划》的制定,严格依据和参照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坚决贯彻落实省的部署安排,在规划目标、防治指标、主要任务等方面都与省保持了高度统一,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延续性。《规划》着眼于健康江门建设,与健康广东建设一脉相承,在加快和推进健康湾区建设中展现江门担当、作出江门贡献。
二是紧贴江门实际,积极拓展抓实防治任务措施。《规划》突显江门特色,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制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如,从保护医疗机构放射医护人员身体健康角度出发,增加两项防治指标。针对我市企业以制造业为主的特点,提出“听力保护行动”专栏,并将“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音耳塞或耳罩正确佩戴率”作为职业健康工作指标纳入《江门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同时,针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多的特点,侧重在建材、化学原料等领域开展“重点行业健康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帮扶行动”,切实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补短板举措更具体、易实施。针对“十四五”期间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四方面问题和挑战,《规划》明确提出七大任务、四个专栏、13项指标与目标。比如,针对我市还存在“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治意识不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共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一系列问题,《规划》主要任务部分提出“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有关举措,措施更加具体,且易于实施,预期可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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