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我局拟采购1家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2026年度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保证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92号、95号汽油燃料供应。
(二)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管理要求,对公务车用油进行专用卡管理,提供一张主卡及与采购方公务车同等数量的副卡。其中,主卡与副卡绑定,仅可用于管理经费,不得用于加油;副卡与公务车“一对一”绑定,仅可用于给绑定的公务车加油。所有专用卡不能用于采购其它商品,不能以任何方式返还现金给个人。
(三)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各地市、江门市各县(市、区)运营加油站,专用加油卡可在上述加油站使用。
(四)供应商应在加油站配备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供应商内部应配备能满足查询金额变动明细、加油明细等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协助采购方进行信息查询和专用卡使用管理。
三、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五、项目金额预算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15万元,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二)供应商向采购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采购方提供相当于采购方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三)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项目报名材料
根据采购服务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加盖公章的项目响应说明。
(二)服务项目的总体方案。
(三)服务项目的商业报价(含油品项的优惠价格)。
(四)其他相关业务优势等情况。
(五)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以上材料请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七、项目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联系人:郑先生,电话:3875929)。
附件:定点加油服务竞争性遴选评分表
附件:
定点加油服务竞争性遴选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