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范围
承担江门市三区四市野外白纹伊蚊单只成蚊样本核酸的提取、目标基因的扩增、目标基因的测序以及基因测序结果的分析等。
二、服务要求
(一)白纹伊蚊抗药性分子生物学检测
根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广东省2023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实施要求的通知》(粤疾控函〔2023〕130号)、《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技术方案的通知》(粤疾控函〔2021〕628号)、《我国登革热重点地区媒介伊蚊抗药性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开展白纹伊蚊抗药性分子生物学检测。
1.检测位点
白纹伊蚊:检测神经轴突钠离子通道(VGSC)基因的1016、1532、1534位点。
2.检测频次
每监测点每年进行1次检测。
3.检测样本量
江门市三区四市共设置7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各检测雌性成蚊样本40份,共280份。
(三)数据提交方式
竞投方按检测方法和要求将分子实验的原始数据、测序序列、分析结果提交采购方。每次检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发送到政务邮箱:jkzxbfks@jiangmen.gov.cn。
(四)质量控制
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竞投方应该严格按登革热媒介伊蚊抗药性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采购方对竞投方检测的各个环节(核酸提取情况、目标片段扩增情况、测序结果及结果分析)进行质量抽查,如发现质量出现偏差,应予以纠正。
三、服务预算
本项目采用合同总包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服务提供单位报价应包括:检测费、检测仪器费、运输费、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四、参选单位有关要求
(一)服务提供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服务提供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或法人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此次服务项目在内。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蚊媒药效测试、蚊虫抗性水平检测、蚊虫基因检测和分析或“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
(四)从事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数需要达到5人或者以上。
(五)提供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
(六)实验室具备相关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恒温恒湿蚊虫饲养室、蚊虫测试准备室和测试室,配备恒温恒湿培养箱、水浴箱、冷冻操作台、普通PCR仪、电泳仪、多功能酶标仪、细胞培养箱等仪器设备。
五、资料报送要求
参选单位需对其资质和我局提出的工作内容提供证明材料。其中,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只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独用文件袋密封封装,以便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服务内容需提供参考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式五份(至少有一份是加盖公章的正本),另外统一用文件袋密封封装,文件袋上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和办公电话。
报名单位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所有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出现资料份数不足、没有加盖公章、密封不完好等情况,我局有权通知参选单位并取消相关资格。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下午17:30时(邮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相关资料请寄送到: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江门市卫生健康局5楼504室规划科(爱卫办)(联系人:李生,电话:0750-3873191,阮生,电话:0750-3875820)。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