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结合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46条,其中政策信息28条(规范性文件4条,其他文件11条,政策解读11条,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7条、行政执法5条、工作动态80条、部门预决算4条、其他信息20条,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贯彻落实《条例》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等要求,规范回复公众依申请公开信件。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件,办结(含上年结转)7件。信息公开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我局负责,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完善了《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补全信息公开方式等内容,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信息公开针对性。2023年,深化门户网站建设,主动公开信息406条,其中更新机构职能2条及领导介绍5条,发布工作动态84条、通知公告58条、上级要闻102条、行政执法公示5条、政策文件5条、政策解读12条、信息数据4条、财政预决算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条、健康江门53条、防控知识2条、问答知识库(卫生)58条;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布微博289条,发布微信1139条。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工作,通过自查自检、随机检查的方式,定时对本部门频道栏目、微信微博更新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上级要求及自查结果不断完善管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转载、发布信息,科学引导社会预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全面性有待加强,部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等。我局将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统筹发布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从工作实际出发,加强信息的采集,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二)着力研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利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加强运用多种发布形式,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