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社心办〔20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计划(2019-2030)》等文件要求,提升人民心理健康水平和幸福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总结推广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践创新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我办定于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举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2018年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市作为试点地区之一积极探索覆盖全人群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经过几年试点工作,各地各部门逐步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征集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实践经验,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平安中国、幸福中国建设,推动全社会重视、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身心健康水平与幸福感,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宏伟蓝图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创建成果,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能力与水平,稳步推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拓创新、走深走实,提炼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推广性的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益经验。
三、活动内容
重点征集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江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申报案例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实际问题及具体应用场景,具有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典型性,可复制、能推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典型案例。各地各部门在整合各类资源、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等方面开展的全覆盖服务措施方法。各地各部门完善重点人群服务工作机制,针对服务重点人群和重点场域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法。
(二)社会心理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实践运用典型案例。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机制,努力把各类社会不良心态和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防止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防控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运用社会心理服务提高各行各业各个领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三)社会心理服务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典型案例。各级各部门以“心理健康+”的理念,围绕提升个体素质,激发家庭活力,联动学校力量,团结亲朋邻里,发挥社区智慧,创新社会服务,传承文化血脉,弘扬文明风尚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各地区将社会心理服务融入百姓工作与日常生活中,提供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社会心理服务,切实提升组织效能与工作效率,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满意度与主观幸福感。
(四)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各级各部门探索多渠道的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育机制,包括培养面向各行各业、各类人群的提供积极主动、普惠公共服务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者。为基层工作人员赋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人才培训。以及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心理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典型案例。各党政部门建立完善政策措施,提供组织保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各项工作中加以整体推进,加强政策设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督促落实见效。根据地方特色与需求,开发工作岗位,配套政策措施,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统筹整合资源,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长效协作机制,构建全周期、全覆盖的社会心理服务链,推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发挥信息化优势,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促进。
(六)其他典型案例。
四、活动安排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范围为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全域,包括但不限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江门市创建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可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报单位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至少须提交3个优秀案例、江门市创建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除外)至少提交1个优秀案例。优秀案例所涉及的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基层三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学校、医疗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
(三)申报材料。鼓励不同类别的单位联合申报,体现多方协同、多地联动、多措并举的系统集成案例。各单位整体统筹考虑实践经验做法,不限制申报材料数量,但要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高质量。按规范要求填写好申报表、案例正文与证明材料。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纸质版材料以邮寄收到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审评与公示。2023年11月30日前,邀请相关专家组建案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评。2023年12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在江门社会心理服务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成果应用
(一)展示。在江门社会心理服务微信公众号集中展示。
(二)汇编结集。遴选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及省卫生健康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并进行宣传报道、汇编成册,在全市推广。请各推荐单位按通知要求撰写案例报告,填写《江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请邮寄至项目办,电子版材料请以“单位名称+案例名称”命名,并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项目办邮箱,或通过粤政易发送至项目办工作人员(粤政易同名)。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项目办,逾期不再受理。
单位: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江门市胜利路161号
联系人:朱锦烨、黄惠莉 0750-3505339
李丽萍、廖媚、康华杰 0750-3505338
电子邮箱:jmshxlfw@qq.com
附件:1.江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
2.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江门市创建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