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江门市男男人群艾滋病性病等干预动员检测工作,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服务提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范围
开展我市男男人群艾滋病性病等的宣传干预与动员检测活动。项目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江门市范围内开展。
二、实施机构资质要求
(一)参加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参加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江门市内民政注册的社会组织,至少有3名或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法人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具有执行和完成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具有2年以上的艾防工作经验,熟悉目标人群活动场所。
三、提交材料
(一)填写《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一律用A4纸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盖机构公章。
(二)提供实施机构有效证件及相关证照复印件以及银行账户信息。
(三)近5年开展艾滋病防治相关项目的合同。
四、项目申请书要求
(一)项目必须在支持活动领域范围内,并符合我市艾滋病防治需求。
(二)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人群或受益人群,明确干预的人次数。
(三)项目需针对目标人群的突出问题及需求开展项目活动。项目申请书的项目背景部分需全面、详细分析目标人群需求。
(四)项目活动计划要思路清晰,方式明确,内容详细,便于实施。
(五)项目预期目标清楚,可量化,可评估测量,活动与目标有清楚的逻辑关系。
(六)要有明确的项目活动安排、实施步骤及时间表。项目指标和经费应同步,并分解到每月(季度)的项目活动中。
(七)项目预算要实事求是,合理、真实可信。
(八)要描述完成项目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已具备的条件,项目执行机构要有足够的能力保证项目活动顺利完成。
五、项目内容说明
(一)项目目标
1、针对艾滋病常规干预活动覆盖不足的目标人群(例如公园型、城中村会所型)开发和尝试创新的干预方法、材料、工具或模式;动员目标人群参加艾滋病、梅毒、丙肝咨询检测活动,促进初筛阳性人员转介成功。
2、减少目标人群与艾滋病性病丙肝传播有关的高危行为。完成目标人群艾滋病和梅毒知晓率调查问卷。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
(二)活动内容与方式
1、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当地艾滋病疫情,艾滋病防治政策、策略和措施。以减少新发感染为目的,重点强调艾滋病的危害和预防、治疗知识。
2、促进安全性行为:推广使用安全套,提倡性行为前主动了解性伴的艾滋病感染状态。
3、咨询检测:提供艾滋病、性病和丙肝咨询信息、动员检测及转介服务。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期间干预1800人,3600人次,包括动员检测和问卷调查640人(其中哨点期完成约400人),尿液检测250人,同时按委托方要求完成肛拭子或咽拭子50人。
2、对目标人群提供以下干预服务(至少完成前三项):健康教育和咨询、提供服务或转介(VCT门诊、STD门诊、针具交换和MMT门诊)、促进艾滋病、性病和丙肝检测、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安全套;若检测任务完成后,项目周期尚未结束,每月仍需对目标人群开展干预工作,直至项目周期结束。
3、对目标人群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检测服务,以目标人群接受促进艾滋病、梅毒和丙肝检测视为完成动员检测活动。
4、每次外展活动必须有2张以上不同角度、不同时间点的活动照片,须加水印显示时间和地点定位。
5、发现HIV初筛阳性者时,必须获得有效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确保能依据信息完成转介服务。
6、完成干预活动记录表、个案咨询登记表和艾滋病检测登记表等信息。干预活动记录表要注明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覆盖的目标人群数量,并有相应痕迹资料支持。
7、每月5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工作报表、干预记录表、检测登记表、活动照片、干预量截图等,以及报备本月工作计划;项目周期的第6个月和第10个月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工作进度和经费使用进度。
8、不允许向目标人群直接发放现金。
9、要求项目所覆盖的目标人群不能与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同类活动所覆盖的目标人群重复。
10、必须对相关数据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经费预算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18万元,以最终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为准。项目经费结算将根据实施机构开展项目工作的实际数量和质量,核拨工作经费。
六、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
(二)报送方式: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五份寄送到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江门市疾控中心。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其他报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750-3288552;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