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6〕36号)、《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19〕389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二级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方案的通知》(江卫函〔2019〕636号)等有关要求,2023年5月-6月,我局依申请对恩平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了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经审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恩平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拟评定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公示时间: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4日(共7天)。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或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书面反映。
通讯地址:江门市星河路10号。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电话:0750-3875840;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电话:0750-3873873。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