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2022〕147号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江法治办〔2022〕52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呈报,请审阅。
附件: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江门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聚力建设健康江门,为法治江门建设贡献力量。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准确落细落地落实。组织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1+6+3”工作安排,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基层党组织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坚持系统学习和专题调研、个人自学和组织培训、线下学习和线上教育相结合。制定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推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卫生健康工作的强大动力,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报道本系统本单位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营造同心共筑中国梦、争先进位谋出彩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为重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把握核心要义。在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中,“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在首位。卫生健康各领域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思维方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各项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江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印发《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要求,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防控筑牢战“疫”防线,全面履行卫生健康部门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紧抓疫情防控不松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保持应急指挥体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局主要领导坚持一线指挥、高频调度,分管领导、常备工作组1小时集结疫情发生地协同作战,局机关全员编入“一办八组八专班”投身抗疫。坚持每早工作例会、每晚风险评估、每日重点研判、每周分区分级,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和防控措施,统筹拟制疫情防控相关文件、代拟会议材料过百篇,统计上报各类报表、工作信息过千份,充分发挥“作战部”“参谋部”作用。
(四)依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围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保障深化医改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以优化服务方式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涉及我市卫生系统27项事项,认真梳理积极配合编制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加强卫生健康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一照通行”改革,实现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多事项一表申请,持续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深入推进“市内通办”,全面统一全市镇(街)、村(居)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和申报易用度。
(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门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认真执行《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善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印发《江门市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确保我局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组织局机关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申领、换发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管理工作,按照标准编号,切实做好换发工作,持证人员已全部换发新证。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年度考核评价机制。
(六)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筑牢疫情防控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堵塞漏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日常监督、双随机抽检、“四不两直”等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加大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重点场所和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据统计,全市一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4580人次,共监督各类疫情防控重点单位17040间次,其中公共场所7090间次,生活饮用水251间次,医疗机构5903间次,学校1180间次,消毒产品生产等各类企业260间次,巡查社区、隔离点、疫苗接种点等场所2356间次。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相结合。
(七)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宣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制定《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实现集体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相关要求。印发《江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依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卫生健康基本法,印发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学习工作,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健全各类防控指引,及时公开防疫信息,切实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布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结合2022年江门市“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中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提高全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存在不足
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调整,“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承接的事项工作量逐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压力和风险日益增强,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切实执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工作要求,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问题,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小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医疗卫生监管能力,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加强医疗卫生执法和监管力度,提升医疗卫生执法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持续优化卫生健康政务服务。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动态完善事项清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落实政务服务各项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强化规范化制度化便利化建设,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切实推进权限下放,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成本,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务效率,让群众享受更快捷的服务。
(三)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相关要求,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每个公民清晰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防控防疫工作顺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