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促进作用,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基层函〔2021〕19 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22〕18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12月10-14日,江门市基本公卫项目办组织对7个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价方式与抽检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基本公卫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原12项及新划入的部分基本公卫项目,共抽查了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卫生院、7个村卫生站。对7个县(市、区)的现场评价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查看、线上评价、复核地方评价结果、电话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对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采用书面评价的形式,通过书面材料审阅项目开展与实施效果,评价资金使用效益等;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由第三方进行电话调查。
本次对各县(市、区)的评价共抽查各类健康档案1645份,抽查门诊和住院法定传染病病例70例,开展电话访谈560人,发放并有效收回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105份,委托第三方调查居民基本公卫服务知晓率和满意度210人。
(二)评价结果。各项目按100分评分,再按权重比折算为百分制后,即为本次评价的最终得分。其中新划入的基本公卫项目在对各县(市、区)级的评价中占比10%,但不纳入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评价。
1.县(市、区)得分情况。
7个县(市、区)均达到95分以上的优秀成绩,其中蓬江区、新会区、开平市分列第一、二、三名,全市平均分为98.10分,较2020年度上升3.04分。
2.机构得分情况。
市直医疗机构:分配了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卫资金的江门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皮肤医院、市职业病防治所,能较好地按各业务线要求完成2021年度重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7家被评价的基层医疗机构,得分全部达到95分以上优秀水平。(以下内容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各县(市、区)及基层医疗机构情况,不指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二、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21年,各县(市、区)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做优,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措施更加有力,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数量稳步上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一)组织管理职能持续强化。一是政府主导。各县(市、区)均将基本公卫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监督体系。新会区把基本公卫纳入全区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区委区政府将镇级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及时到位率纳入2021年度“镇级工作考核”范围,由区委区府办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参与对各镇(街、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考评打分,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江海区以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为主线,在全国首创将儿童免疫公共服务中心建到公园里(釜山分中心和下沙分中心),实现接种门诊与就诊区域的绝对分开,有效避免了保健儿童与就诊人员的交叉感染;江海区打造“家庭医生+社工+志愿者”跨专业服务模式,将“社会工作者”(天健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引入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二是部门协同。2021年,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积极作为,继续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蓬江区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镇街绩效考核,镇街联合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协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医防融合。新会区利用新冠疫苗接种机会,提前为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有效提高了体检率。恩平市对需面访的重点疾病健康管理项目分级分区精准科学开展工作,确保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医疗秩序,逐步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利用互联网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
(二)绩效激励机制不断健全。各县(市、区)均对重点项目落实“费随事走”要求,即按数量和质量分配项目经费。蓬江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并对总分排名靠前和项目单项达标且排名靠前的机构予以奖励,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的绩效工资挂钩。鹤山市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项目经费结算,并将市级考核结果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增量绩效挂钩,对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全院员工增量绩效的10%,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鹤山市建立了紧密型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新模式,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分别成立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建立专家库,开展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与分院的绩效挂钩,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分院开展约谈。
(三)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升。各县(市、区)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公卫经费使用管理,将基本公卫经费单列管理,不存在用项目经费冲抵人员经费的情况。2021年,全市基本公卫项目到位经费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开平市规范了承担“空白村”的基本公卫团队绩效评估机制。新会区将临床和公卫相结合,让全科医生、临床医生、护士、乡村医生、各村(居)卫生专员和公卫质控人员组建成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根据团队的管辖辖区、服务人口和团队内人员数量,统筹内部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将医防融合落入到实处。
(四)项目管理举措常规落实。各基层机构全部优化了院内服务流程,加大医生参与力度,建立了医防融合的绩效机制。2021年,市县两级开展了所有基本公卫项目的线下培训,覆盖基层医疗机构所有项目负责人员。卫生院也利用每月例会、疫情防控部署会、国家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实现村医培训全覆盖。各基层医疗机构常规开展广播电视、海报、横幅、微信平台、下乡义诊的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各县(市、区)落实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导,实现机构全覆盖。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上线和使用了基本公卫信息平台,基本实现公卫、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
(五)项目工作水平有效夯实。全市参与绩效评价的项目中包含41项指标,其中达标的有40项,达标率为97.56%。
1.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稳步提升。全市2021年建档率为93.50%,与2020年度的91.27%提高了2.23%。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为85.00%,比2020年78.57%的提高了6.43%。
2.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稳中向好。全市2021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76.05%,比2020年的67.33%提高了8.72%。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绩效评价内涵和深度逐年加大,项目整体工作仍稳中有升;全市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建卡率、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标。
3.重点疾病健康管理稳中有进。全市2021年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达到108.52%,比2020年度的103.74%提高了4.7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98.25%,新会区、蓬江区、台山市、鹤山市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均超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的各项指标各市(区)均已达标。
4.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逐渐增强。本次绩效评价的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通过直接从信息系统随机抽取名单,由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电话调查的方式进行,共电话调查210名(其中孕产妇、0-6岁儿童监护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及普通人群各35名),综合知晓率为98.57%,比2020年度90.48%提高了8.09%,综合满意度为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系统仍待优化。截至2021年底,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都已上线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中的诊疗系统,但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公卫系统与诊疗系统的对接还不够深入,数据交互机制尚未常态化。二是医防融合机制仍待完善。我市虽然建立了慢病医防融合机制,但部分机构在落实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分级分标管理方面还不够理想,流程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举措。政府要着力解决制约项目推进和发展的根本或重大问题,落实项目经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同时,各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协调,使县域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或对接居民诊疗信息,并加大档案向居民本人开放和查询的宣传力度。按照“重结果、重居民感受度”的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大对县级核心专家、机构项目骨干的一致性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补齐项目工作短板。一是补数量短板,促进所有工作指标全部达标。各县(市、区)要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找准短板,“一项目一策”,创新举措,对症下药。同时,各县(市、区)要召集基层医疗机构剖析问题,逐一研讨,“一院一策”,按木桶效应进行全面提升。2022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任务基数都将按照七普人口予以调增,各县(市、区)要相应调整年度任务规划。2022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和实施机构在现有标准下的工作指标均要达标。二是补质量短板。要建立质控机制,专人质控、多层质控,提升老年人、慢病、妇幼等重点项目的规范性。要有效补充居民健康档案缺失信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加大对村医的指导,确保村医慢病随访等工作的规范性。
(三)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配套经费,不折不扣达到国家确定的人均补助标准。在总设备支出不超过本机构年度基本公卫补助经费10%的范围内,补齐短缺的单台件价格不超过20万元的低值设备,比如儿童视力筛查仪、便携式B超,黄疸监测仪等。各县(市、区)要按照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分配经费,不能简单按照常住人口进行分配。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完善绩效分配方案,对重难点项目倾斜,实行精细化管理。对乡村医生可采取按比例预拨的方式,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拨付相应补助经费。
(四)做好慢病医防协同。2021年,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的工作要求,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印发了《江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防协同试点工作方案》,选取鹤山市作为试点县区,其他县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在往年院内医防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现县镇两级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医防协同。
(五)有效开展整改提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本次绩效评价下发的问题清单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数量指标全达标、质量指标全得分”的方向,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逐一对应,做好整改,确保有的放矢,高效提升。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