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促进作用,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20〕463 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21〕4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1月15-25日,我市对7个市(区)及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价方式与抽检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基本公卫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原12项及新划入的部分基本公卫项目,共抽查了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卫生院、7个村卫生站。对7个市(区)的现场评价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复核地方评价结果、电话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对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采用书面评价的形式,通过书面材料审阅项目开展与实施效果,评价资金使用效益等;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由第三方进行电话调查。
本次对各市(区)的评价共抽查各类健康档案4399份,抽查门诊和住院法定传染病病例199例,电话访谈1190人,发放并有效收回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151份,委托第三方调查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和满意度420人。
(二)评价结果。各项目按100分评分,再按权重比折算为百分制后,即为本次评价的最终得分。其中新划入的基本公卫项目在对各市(区)级的评价中占比10%,但不纳入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评价。
1.市(区)得分情况。
7个市(区)均达到90分以上的良好成绩,其中新会区、蓬江区、开平市分列第一、二、三名,达到95分以上的优秀成绩。全市平均分为95.06分。
2.机构得分情况。
市直医疗机构:分配了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疾控中心、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江门市皮肤医院、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能较好地按照各业务线的要求完成2020年度重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14家被评价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达到良好以上成绩,其中7家机构的得分在95分以上,达到优秀水平。
(以下内容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各市(区)及基层医疗机构情况。)
二、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20年,各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本公卫”)持续做优,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措施更加有力,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数量稳步上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一)组织管理职能持续强化。一是政府主导。各市(区)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鹤山市将基本公卫纳入对镇(街)的实绩考核。开平市委将基本公卫纳入对各镇(街)班子科考体系和“单项冠军”评选奖励。新会区将基本公卫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率纳入镇级经济考核。各市(区)卫生健康局将基本公卫工作列为“一把手”工作事项。二是部门协同。2020年,各市(区)卫生健康、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积极作为,继续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恩平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协作,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置社保年审点,快速提高了老年人健康体检率。各镇(街)派出所干警和基层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医生联合开展高风险患者上门随访管理。新会区不定期召集各镇(街)分管领导及公共服务办主任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三是村居配合。鹤山市将基本公卫纳入对全市113名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的“优秀头雁比武”评分标准。蓬江区联合社区健康管理员上门入户派发老年人体检通知单。各市(区)广泛发动村(居)干部、计生专干等参与基本公卫工作。
(二)绩效激励机制不断健全。各市(区)均对重点项目落实“费随事走”,即按照工作数量和质量分配项目经费。蓬江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并对总分排名靠前和项目单项达标且排名靠前的机构予以奖励,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的绩效工资挂钩。江海区探索在区级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统筹开展辖区内基本公卫工作。新会区把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与承担任务的机构“一把手”绩效工资挂钩。台山市把项目工作列入机构绩效工资实施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与职工的绩效工资挂钩。开平市对评估不合格且通过综合评估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下一季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鹤山市将基本公卫纳入对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年度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将项目任务与基层机构领导班子的绩效挂钩。恩平市全面推动机构内部绩效考核,落实项目资金“谁服务、谁受益”的管理方式。
(三)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升。各市(区)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公卫经费使用管理,将基本公卫经费单列管理,不存在用项目经费冲抵人员经费的情况。2020年,全市基本公卫项目经费到位达到人均75.52元,超过国家要求的74元标准。各市(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也加强了对基本公卫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和考核,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转,充分发挥经费的保障作用,规范辖区内各基层医疗机构经费的使用,合规率大幅提高。各市(区)将村卫生站人员纳入团队,开平等市(区)将资金的40%进行专账管理,并与村医、医院团队工作质量、数量挂钩,统一标准发放补助。
(四)项目管理举措常规落实。各基层机构全部优化了院内服务流程,加大医生参与力度,建立了医防融合的绩效机制。2020年,市、县两级开展了所有基本公卫项目的线下培训,覆盖基层医疗机构所有项目负责人员。卫生院也利用每月例会、疫情防控部署会、国家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实现村医培训全覆盖。各基层医疗机构常规开展广播电视、海报、横幅、微信平台、下乡义诊的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各市(区)落实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导,实现机构全覆盖。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上线和使用了基本公卫信息平台,大部分机构上线了统一的诊疗系统,基本实现公卫、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
(五)项目工作水平有效夯实。全市参与绩效评价的项目中包含48项指标,其中达标的有42项,达标率为87.5%。
1.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稳步提升。全市2020年建档率为91.27%,比2019年度的83.42%提高了7.85%。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为78.57%,比2019年75.36%的提高了3.21%。
2.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稳中向好。全市202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67.33%,比2019年的60.42%提高了6.91%。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绩效评价内涵和深度逐年加大,项目整体工作仍稳中有升。全市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建卡率、入托入学查验证率、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标。
3.重点疾病健康管理稳中有进。全市2020年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达到103.74%,超额完成任务。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数相比2019年增加了25.3%。新会区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均超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的各项指标各市(区)均已达标。
4.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逐渐增强。本次绩效评价的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通过直接从信息系统随机抽取名单,由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电话调查的方式进行,共电话调查420名常住居民,综合知晓率为90.5%,综合满意度为90.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卫生站管理尚待加强。部分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管理还不够紧密,未形成相对固定的指导、培训、考核机制。二是项目管理措施有所松懈。由于疫情等影响,部分县区未能按期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研讨会等,一定程度上导致基层机构没能及时了解工作要求和阶段性任务目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和特征是“服务”,做服务是宗旨,做管理只是手段,要切实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做好项目工作。
(一)强化组织管理举措。鹤山、开平等市(区)已在强化政府责任等方面做了示范,其他市(区)应加以借鉴。各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协调,使县域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或对接居民诊疗信息,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在2021年4月底前上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诊疗系统,并加大档案向居民本人开放和查询的宣传力度。按照“重结果、重居民感受度”的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大对县级核心专家、机构项目骨干的一致性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补齐项目工作短板。切实以健康为中心,提升全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做好综合健康管理。一是补数量短板,促进所有工作指标全部达标。二是补质量短板。要建立质控机制,专人质控、多层质控,提升老年人、慢病、妇幼等重点项目的规范性。
(三)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区)要按照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分配经费,不能简单按照常住人口进行分配。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完善绩效分配方案,对重难点项目倾斜,实行精细化管理。对乡村医生可采取按比例预拨的方式,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拨付相应补助经费。
(四)推动医防深度融合。基层医疗机构要承担起慢病防治主战场的职能,优化诊前、诊中、诊后服务流程,临床医生应作为慢病随访、诊疗、健教、综合管理的主体,提升服务针对性、专业性,做到慢病管理全程、连续、规范,并逐步带动医疗整体水平提升。鼓励基层培育和发展慢病管理特色专科。上级医院特别是医联体、医共体县级总院,应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紧密协作,加大技术支援,畅通双向转诊与会诊通道,并衔接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药物的配备使用。
(五)同步做好新增项目。各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研究部署,做好新划入基本公卫的17个项目,协同县、镇分工,在工作安排、经费分配上一盘棋统筹,避免管理混乱。在绩效考核上把承担工作的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统一纳入检查范围,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与项目开展的产出效果。本次绩效评价中,部分市(区)未重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后期应重新厘清实施机构职能,加大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要求。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