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汽车维修机构: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采购1家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合作汽车维修机构。
一、合作内容
承担我局公务用车的定点维修保养工作。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选申请人必须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申请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具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
3、具有完成所比选项目的设备和专业维修技术能力;
4、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5、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场所必须在江门市市区(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地址:江门市星河路10号,联系人:麻小姐,电话:3875929)
四、资料提交
1.参加遴选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现申请参加遴选;
2.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务范围包括汽车维修等服务内容);
4.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及工时费报价书。
7.供应商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填报《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上述资料请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附件: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