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采购1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合作汽车租赁机构。
一、合作内容
承担我局公务用车租赁工作。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选申请人必须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参选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完成所比选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
报名地点: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地址:江门市星河路10号,联系人:麻小姐,电话:3875929)
四、资料提交
1.参加遴选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现申请参加遴选;
2.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务范围包括汽车租赁等服务内容);
4.租赁服务方案及报价书。
5.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填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上述资料请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附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