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道,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发挥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健康江门”(微信)、和“江门卫生健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公开针对性,增强公开实效。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频道主动公开信息575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8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组织机构3条、主动公开目录清单1条、部门文件19条、行政执法38条、工作动态65条、部门预决算6条、其他信息30条。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微博432条,发布微信16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增政府信息处理费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主动予以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规范回复公众依申请公开信件。2021年我局共收到1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复处理,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达到100%。答复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我局负责,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公文公开属性审核,严格审核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严谨有序推进文件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工作,通过自查自检、随机检查的方式,定时对本部门频道专题栏目更新情况、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上级要求及自查结果不断完善管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转载、发布事件最新进展、权威答疑等大量便民信息,较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实现了预期管理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界定把握过紧,主动公开范围还不够广、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待加强。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我局将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加强信息的采集,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明确“谁制定谁解读”的要求,本单位制定的政策须配套相应的解读,坚持重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发布,着力研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利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利用好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动漫解读等发布形式,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做好统筹发布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六、其他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工作。2021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69件,其中,人大建议21件(主办7件,会办14件);政协提案48件(主办18件,会办30件)。25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均达到“三个100%”,即:沟通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在政务公开栏目设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2021年我局继续在该栏目公开基本医疗卫生信息、灾害事故救援信息等相关重点领域信息。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继续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了公共卫生、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科普、卫生监督、基本医疗和灾害事故救援工作等政府信息。
(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在政府网站部门频道中持续更新疫情通报、防控知识等专题栏目内容,并增设了疫情防控实时政策措施专题栏目,及时更新江门市出行防疫政策。同时通过媒体、微信微博、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等传达有关信息,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回应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