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2〕96号)、《关于推进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函〔2018〕223号)要求,我局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对我市5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二级中医医院现场评审工作。经评审,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台山市中医院、开平市中医院、鹤山市中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等五家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共7天。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标明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中医科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750-3873874。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