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办公需求,指挥中心拟对楼顶楼面进行防水修缮工程施工。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指挥中心就征集防水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公司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施工内容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防水修缮工程。
(二)施工内容:包括基层清理与界面增强、细部处理、涂料施工、防水保护层等。
(三)施工场地:江门市星河路10号,市卫生管理大楼楼顶,面积约884平方米。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二、施工资质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八)本项目不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企业报名(处罚名单及处罚期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为准)。
二、费用预算
工程总费用不超过12万元。
三、施工时间
签订施工合同后五天内动工,工期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经协商可适当延期)。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报送指挥中心(联系人:唐志均,电话:15819780694)。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9-23日(5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六份):
(一)符合施工资质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程项目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三)承办此类建设项目的证明资料。
五、施工单位确定
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报名单位进行遴选,报名单位届时须派代表参加遴选会,并在会上对施工方案进行解释。
特此公告
江门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