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法律工作经验的专家或律师1名,担任市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专家、律师,年龄在55岁以下。
二、遴选条件
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参加遴选的专家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未受过所在单位的处分,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四)参加遴选的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律师,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或者熟悉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优先。
三、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我局审理,或者以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重要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或处理建议;
(四)作为代理人代理我局重要行政诉讼案件并出庭应诉;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七)参与审查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八)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九)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30日。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专家、律师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意向书(应明确专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从业时间、专业领域)以及报价、所在机构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在政府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文件等材料加盖印章(一式五份)密封报送至我局政策法规科。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工作出色的可续聘。受聘法律顾问需定期或不定期以参与座谈、现场办公等形式开展工作。
(三)法律顾问年度服务费用预算(含税)为2万元,服务费用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
(四)受聘者不得利用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联系人:冼生 电话:0750-3875827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