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19〕389号),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我局于2019年12月组织评审组对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和鹤山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经现场评审专家组检查评估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审议,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和鹤山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拟核定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2月20日-2月26日)。二、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2月26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名举报,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邮政(快递)存在延迟的可能性,请于寄出的同时致电告知查收信函。
三、受理单位:
(一)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
电话:3875804;
地址:江门市星河路10号。
(二)江门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电话:3875830;
地址:江门市星河路10号。
附件:现场评审结果(各类别条款占比)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