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健康小屋设备。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8月19日首次发布采购需求,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符合开标条件,现予以重新发布采购需求。同时,经采购人充分评估,本次重新采购中将健康体检系统和中医体质辨识仪的需求数量各增加为4台(新增的设备需要分别配套对应的管理软件),其他内容与首次采购需求一致。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在2019年9月13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10月2日17时30分止,提供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盖章密封,递交至我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本项目为内部采购事项,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但为了方便理解,本文中参照政府采购招标的有关用语进行表述。
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健康小屋有关健康检测设备。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明细需求
见附件1。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标的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的数量为6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有页码。
五、投标文件组成(重要评分部分,如有缺漏将影响得分)
(一)封面(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否则当无效投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
报价单以附件1中的参数为基础拟定,并在备注栏说明投标的品牌及相关产品信息;
(三)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
(四)提供2017年、2018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身份证明。
(七)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售后及送货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供货期。
(九)产品资料说明书(该项与技术评分相关,请着重提供,否则将会扣分)。
(十)对附件1中标注“★”符号的参数,提供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或报告;对附件1中标注“▲”符号的参数,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十一)2016年以来同类项目开展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验收合格单、签收单等)。
(备注:上述资料全部采用A4纸规格,编制目录,按第“五”点顺序,编排页码后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必须盖公章,无公章当废标处理,原件备查。)
六、其他
(一)本次项目需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包含首次设备检定费、运输保险、售后退换服务、全额含税发票、报酬、乙方人员差旅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二)若中标供应商对项目中的单项内容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我局将录用第二顺位供应商,以此类推;
(三)请留意详细要求,我单位将根据服务、产品质量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定,确认中标供应商;评分表请下载附件2查看;
(四)做好送货签收凭证,统一收集后将作为付款依据之一,如发现有质量问题,需及时处理;
(五)根据购置设备的情况,此次采购的预算价为90万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我局内部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卓先生 电 话:0750-3875828
刘先生 电话:0750-3875804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江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
邓女士,电话:0750-3875833
附件:1.项目明细需求.doc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