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22号)以及原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装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3〕1109号),我市拟对乡镇卫生院配置第三批“五个一”设备(救护车车载设备),包括心电图仪、体外除颤器。为进一步做好设备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供应情况,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厂家)前来投递材料。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价格
二、资料报送要求
1.产品一览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保修期等)
2.设备配置清单及参数(含参数情况表)
3.产品注册证(SFDA)、产品彩页
4.代理销售授权书等有关证件
5.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只受理国产设备。
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公司印章(彩页除外),资料一式3份。
三、资料报送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
四、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下午17时。
五、联系方式: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四楼财务科。联系人:刘健超,联系电话:0750-3873896 。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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