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
目 录
总则......................................1
第一条 规划定位..............................1
第二条 规划范围..............................1
第三条 规划期限..............................1
第四条 规划依据..............................1
发展分析..................................4
第五条 发展现状..............................4
第六条 发展形势与机遇........................5
第三章 总体要求..................................6
第七条 指导思想..............................6
第八条 基本原则..............................7
1.坚持以人为本............................7
2.坚持改革创新............................7
3.坚持统筹协调............................8
4.坚持融合驱动............................8
第四章 总体目标..................................8
第九条 群众体育体系更加完善..................8
第十条 竞技体育成绩不断提升..................9
第十一条 体育产业体系释放活力................9
第十二条 华侨华人体育平台建设...............10
第十三条 体育文化打造城市名片...............11
第五章 主要任务.................................11
第十四条 全民健身普及,公共服务完善.........11
1.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完善...................12
2.社区体育公共设施创新...................12
3.市民体育健身产品丰富...................13
4.国民体质与健康端口前移.................13
第十五条 竞技体育提升,体育创新引领.........13
1.调整竞技体育发展方式...................14
2.提升竞技体育成绩成效...................14
3.加强竞技后备人才培养...................15
第十六条 体育产业融合,产业消费提升.........16
1.打造创新产业融合体系...................16
2.促进体育产业消费.......................18
3.激活体育持续活力.......................19
第十七条 体育文化建设,华侨华人外交.........19
1.重点创办全球华侨华人体育大会...........20
2.促进华侨华人体育交流...................20
3.大力培养体育文化.......................21
4.构建体育传播体系.......................21
第十八条 体育城市塑造,营商环境引领.........21
1.构建国际接轨体育架构...................22
2.构建重大国际赛事布局...................22
3.持续打造国际营商环境...................23
第十九条 体育教育结合,青少年体育发展.......24
1.深化体校改革...........................24
2.规范社会体育组织.......................24
3.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24
4.强化政策保障...........................25
5.体教融合重点创新.......................25
第二十条 体育设施完善,体育健康布局.........25
1.打造特色体育设施.......................25
2.培育体育健康产业.......................26
第二十一条 体育社会组织培育,促进多元化发展.27
1.体育总会...............................27
2.体育社会组织...........................27
第六章 特色规划.................................28
第二十二条 大力发展侨乡特色体育产品.........28
1.大力发展滨海运动.........................28
2.大力发展山地运动.........................29
3.大力发展摩托车运动.......................30
4.大力发展排球运动.........................31
5.大力发展武术运动.........................31
第七章 保障措施.................................33
第二十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33
第二十四条 财政金融支持.....................33
第二十五条 人才引进培养.....................34
第二十六条 政策规划引领.....................35
附表1 江门市各市(区)“十四五”体育发展指引...36
第一条 规划定位
本规划为江门市域层面的专项规划,是指导江门市体育发展“十四五”期间的总体规划,是指导江门市体育快速、协调、有序发展的重要指引,也是指导各市(区)在规划期内推动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江门市行政辖区全境,包含三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四个县级市(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空间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9′至113°15′,北纬21°27′至22°51′,总面积为9506.92平方公里,涉及常住人口454.40万人。
第三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分为两个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其中:
2021年-2023年为第一个阶段;
2024年-2025年为第二个阶段。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2月18日起实施);
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14年10月20日起实施);
4.“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年10月25日起实施);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2019年8月10日起实施);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意见(2020年10月10日起实施);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2020年10月15日起实施);
8.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足球协会、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2016年4月11日起实施);
9.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2017年2月3日起实施);
10.体育总局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7年12月6日起实施);
11.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2020年8月31日起实施);
12.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2019年1月4日起实施);
13.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22日起实施);
1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12月21日起实施);
15.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19年7月5日起实施);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2015年7月28日起实施);
1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2020年1月13日起实施);
18.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扩大市场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0年3月20日起实施);
1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20.广东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意见(2019年1月8日起实施);
21.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22.江门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12月28日起实施);
23.国务院、部委办局、省级、市级有关体育发展的法规、规划及文件等。
第二章 发展分析
第五条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体育局的指导下,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的努力下,江门市体育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二是竞技体育成绩稳步提升。形成由江门市体校为主、下辖各市(区)为辅的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机制。全市竞技体育赛事活动举办量稳步提升。三是体育产业基础初步形成。成功举办世界排球联赛(男子组、女子组)江门站、全国女子排球锦标赛等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体育产业示范效应。
但是仍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公共体育服务仍显不足,组织程度、供给环境、专业运作等机制有待完善。二是体育人才队伍薄弱,专业人才缺乏。三是竞技体育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强。四是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运营水平低,供需矛盾仍然存在。五是体育产业总量规模小,聚合效应差,尚未形成市、区、县联动,结构单一,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不足。六是缺乏连续性,尚未形成持续性举办和运营的、国际化的城市体育品牌赛事与项目。七是产业升级难,基础建设不足、龙头企业与产品少,体育市场投资量低。八是利用资源不充分,旅游、饮食等资源优势未能有效的与体育产业进行融合发展。九是规划与落地存在差距,针对性的产业规划落地受到人才、资金等因素制约,未能突出产业的整体优势。
面临激烈城市之间竞争,需塑造体育城市特色竞争优势。体育需求将从低水平、单一化向多层次、多元化扩展,体育消费方式将从实物型消费向参与型和观赏型消费延伸,体育产业将从追求规模向提高质量和效益扩展,体育产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重大战略机遇。因此,要聚焦重点目标和关键任务,依托江门市打造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的优势,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体育产业发展新局面,准确定位城市体育发展。
第六条 发展形势与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
党中央、国务院针对体育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基础上,《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指出到2035年,体育产业更大、更活、更优,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于推动“十四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经济发展,将刺激体育消费升级,成为“十四五”期间拉动我国内需的重要力量之一,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健康、教育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必然趋势。《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公布与实施,明确了大湾区的战略定位为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将有效推动并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体育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特色格局。江门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东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重要“一核一带”城市,区位条件优越,侨乡基础雄厚,发展体育产业基础优势明显。体育在“十四五”期间,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七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以推动江门市体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第八条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落实体育强国国家战略,推动健康江门建设。稳步推动基础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区、城乡、行业和人群间的相对均等化,构筑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健身意识、满足健康生活方式需求、形成体育健康消费理念,不断实现江门市民对健康美好生活的向往。
2.坚持改革创新
加快体育改革创新步伐。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破除制约体育发展的障碍,完善市场机制,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增长,探索激发城市体育发展活力,形成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有效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3.坚持统筹协调
遵循体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坚持体育跨区域协同发展的方向,促进体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全面高质量发展,支持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教育、医疗、金融等领域协同发展。
4.坚持融合驱动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发挥政府对体育发展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的积极性。持续增强产业间融合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体育促进融合发展新模式。
第四章 总体目标
第九条 群众体育体系更加完善
全民健身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市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3.9%,全市规划人均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72块/万人,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
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作为城市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并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促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示范作用。创新体育消费支付产品,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
第十条 竞技体育成绩不断提升
做好2022年省运会备战参赛工作,保持传统优势项目领先地位,努力提升基础项目成绩,总体成绩取得突破,为2026年全面成为省运会体育强市做好储备。
构建科学合理的训练体系,训练质量与成绩明显提高。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建优秀运动员培养和优秀运动队组建模式,建立向全社会开放的运动员选拔制度,充分调动高校、地方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体教融合持续深入推进,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努力培育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普及与提高,提升“三大球”参与度和运动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 体育产业体系释放活力
打造以赛事、会展、产业基地、学术研究为主导的现代化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产业综合消费。
创造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投资的氛围,扶持全民健身、竞赛表演、体育教育、场馆运营、体育咨询、体育科技等企业发展。产业结构和模式创新,优化要素与资源供给,形成具备引导与示范的特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企业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体育品牌项目。在参与强、消费强两个特性基础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赛事体系。鼓励大型体育赛事进行市场开发,支持成立细分体育产业孵化平台。2025年人均体育消费支出位居全省前列,体育产业成为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十二条 华侨华人体育平台建设
依托江门市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的契机,核心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全球华侨华人体育大会。
积极搭建“全球首发”的特色国际体育赛会平台,通过丰富多样的体育文化交流,连接世界各国华侨华人,提升中国体育国际影响力与创新力。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传承中华传统体育文化,构建江门体育对外交往新格局。深化并务实推进与国际间华侨华人的各类体育文化交流、互利合作。引导、支持和鼓励体育类社会组织、体育企业、海外华侨等在体育对外交往活动中发挥作用。积极开展内地与港澳体育交流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城市在体育旅游方面深度合作,打造江门“一带一路”精品体育旅游赛事和线路。
第十三条 体育文化打造城市名片
打造城市体育名片,创建国家级体育消费示范城市。
通过全球华侨华人重要体育交流平台的建设,吸引全球体育赛事、人才、资本、科技等发展要素与创新要素集聚,创造体育投资环境与机制,有效配置市场资源。开展全球体育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科学助力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之间体育文化交流与合作,协同港珠澳共建世界级赛事。体育健康环境作为特色的营商环境打造,切实做好城市体育与城市招商工作的协同发展。出台针对性优化政策,促进华侨华人返乡投资,做实安商、稳商、招商配套的长效机制。明确企业与人才对于体育健康生活需求优先级,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之间优质企业与人才通过体育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的流动。
第五章 主要任务
第十四条 全民健身普及,公共服务完善
以全民健身促进全民健康为主线,进一步构筑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市民对于体育与健康的参与和消费需求,创造美好生活与健康发展的体育环境。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区、城乡、行业和人群间的均等化。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在市、区、乡村间的聚焦与协同。建立合理的供给、保障、评价体系。
1.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完善
集中精力在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层面,切实的满足市民对于公共体育设施基本、便利的使用。保障全市体育场馆、社区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的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与开放率,设置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下限。公共健身点、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常年免费开放。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有效利用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对全民健身指导人员进行持续培训与督导,对全民健身指导内容进行创新与推广普及,对市民的体育健康需求与成果进行采集与分析。
2.社区体育公共设施创新
统筹建设体育公共设施与健身设施,增量、增质为要点。合理的布局与配置公共体育设施,优化现有体育场馆的使用率与功能升级。针对老旧厂房、老旧商业等物理空间进行功能改造,创建具备体育、教育、健康等复合功能的全民健身设施与业态。合理的增设具有“结点”地理特点的市民体育中心、体育公园、步道等设施,形成15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力量与资本,在经过政府评估机制的前提下,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确保健身设施配置合理,健身环境改善,创造市民普遍参与的体育健身氛围。推动社区足球场建设,坚持建管并重,突出社区足球场公益性,到2025年实现社区足球场全面开放。
3.市民体育健身产品丰富
形成具有江门市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大力发展全民参与度高、消费特点强的体育项目。有效的将城市群众体育赛事与活动进行资源整合与排序,对于青少年、企业职工、老年人、女性进行体育活动内容进行分类设置与对应服务,为青少年与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科学指导,保障市民参与性活动贯穿全年持续供给。充分协调城市体育社会组织、商业机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和体育社会从业者的力量,共同参与和促进市民体育运动的整体发展。扩大彩票公益金资助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赛主体的范围,加大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力度。
4.国民体质与健康端口前移
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完善并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推动健康端口前移,建立体育与卫生等部门协同机制,对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案例,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体育与健康融合发展。大力扶持运动人体科学与高校、医院协同发展,培养物理治疗师、运动康复师。探索建设针对慢性疾病的运动科学干预体系。
第十五条 竞技体育提升,体育创新引领
坚持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发展中国体育文化,作为江门市竞技体育创新发展的特点。避免单一衡量竞技体育的成绩为标准,建立长效发展的竞技体育模式。抓好科学选材,创建传统与委培双向培养机制。创新科学训练、以赛促练的保障。坚持开放办体育,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调整竞技体育发展方式
结合江门实际与优势,针对性突出发展优势项目,稳步提升有潜力项目。建立以各市(区)为主、市校为辅、市企、协会共办竞技体育的模式。选择一部分群众参与度高、关注度高的竞技体育项目,引导由各市(区)、企业、学校、协会去办。采取科学国际化的方法,协同国际与国内竞技体育资源,采取委培与引进并进创新运动员培养模式,确保省运会总成绩有所突破。贯彻三大球改革政策,发挥排球之乡的优势,提升篮球、足球参与度和竞技水平。考虑部分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的融合发展,也是提升竞技体育的选材,增加训练、比赛的关注和参与的手段之一,逐渐形成相辅相成的协同发展机制。
2.提升竞技体育成绩成效
遵循竞技体育训练、比赛、保障、管理规律。在坚持传统竞技体育训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科学训练的综合投入与支持。加强运动员训练、比赛数据的采集规范和管理,通过科学分析,指导训练与参赛工作。引进国际先进的科学训练体系与资源,在运动员综合能力提升与教练员执教能力再提升层面,创造持续的有力支撑。强调“以赛促练”的思维模式,增加投入,加强定期与省内体育强市、省外体育强市之间的训练比赛交流,对于阶段性训练成果进行有效的验证与调整。对重点项目加大投入,经费与绩效相关联,制定各项目教练员与运动员、团队人员的绩效评估办法。加强各个项目“运动能力筛查”与“综合体能训练”的投入,充分考虑训练成绩提升与比赛成绩提升的必然关系。
3.加强竞技后备人才培养
形成运动员与教练员双向培养机制,建立运动员选拔、教练员聘用的体系化标准。在具备条件的重点项目上,吸引国内外优秀教练和竞技体育专家合作。加强教练员、运动员思想政治和文化教育,抓好赛风赛纪,严格执行反兴奋剂工作。以江门市体校为龙头,以下辖地方体校、训练基地为支撑。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布局区域性、特色化的训练中心和基地,吸纳高校等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落实体教融合政策,完善青少年赛事体系,制定在校学生运动水平等级标准,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体育课教学、研发。促进与学校联合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形成良性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择机制。
第十六条 体育产业融合,产业消费提升
加快体育创新改革步伐,更新理念。不断满足市民体育产业综合消费需求,加速体育高质量发展,体育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将体育产业打造成为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1.打造创新产业融合体系
1.1以健身休闲业为产业主导
丰富健身休闲服务项目供给。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共同推动全民健身计划,选择群众参与度高的健身休闲项目,大力发展徒步、路跑、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龙舟、网球、乒乓球、游泳、武术、骑行、棋牌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健身休闲运动项目。针对各市、区的地理优势,针对大湾区人群的特点,制定专项规划,着重海钓、帆船、山地户外、汽车摩托车、赛艇、露营等具有高消费特性的健身休闲项目发展。创新打造适合青少年、老年人、妇女、职工等不同人群参与的特殊消费型运动项目与节日。
重点打造蓬江体育中心、江海城央绿廊、新会圭峰山体育公园、台山上下川岛、开平赤坎古镇、鹤山古劳水乡、恩平泉林户外体育小镇等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体育休闲项目。配合原有与新建的公共体育场馆与市民健身活动中心、市民健身步道等健身休闲设施,打造具有创新活力的“15分钟健身生活圈”。
1.2以体育竞赛表演为支撑
引进与城市功能相匹配的国际顶级赛事,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品牌赛事创办。支持各市(区)与社会力量开发举办各类地方特色赛事,形成江门特殊赛事体系。每年坚持择优举办高品质、高质量、高效益、高影响的国内、国际体育赛事活动。挖掘体育赛事的商业价值与长尾效应,完善赛事商业体系,培育体育营销、体育经纪、体育传媒、体育商业、体育文化和体育衍生品企业发展。建立人才引进与培训机制,逐步形成以体育竞赛表演业为主体的细分产业链。规范赛事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对赛事运作过程予以协调和监督。
1.3以融合发展为创新结构
打造具有江门特色的现代产业结构,逐步完善体育产业链条,促进体育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形成区域间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三融合”战略。一为产业融合,明确体育影响力大、引流直接的特点,有效以体育产业为抓手,融合文化、旅游、健康、教育、科技等产业发展。重点发展体育旅游,针对江门各市(区)特殊的旅游资源、美食、非遗、特产资源,统筹规划,有效的进行体育旅游“预售体系”创建与试点。以特色体育赛事、体育旅游节日等产品作为满足消费者抵达目的地的核心诉求,满足参与者对当地饮食、文化、历史、特产的消费需求。支持体育文化、体育健康、体育教育、体育科技稳步融合发展。二为空间融合,考虑体育设施与会展、健康、教育、文化等产业的兼容特性。提倡一馆多能,进行综合开发、运营、使用。体育场馆对标发达国家与城市成功案例,进行商业内容与持续运营合理规划,保障场馆的有效利用。三为时间融合,针对年度城市体育赛事与活动进行科学统筹协调,合理的将三区四市体育赛事与活动、体育业态,进行年度时间部署。形成整体城市体育品牌塑造、消费集中、营销聚焦的预售产品,并有效的与我市特殊的节日、习俗、活动进行关联。
2.促进体育产业消费
明确体育影响力大、参与性强的特点。增加体育的健康、体验、新奇、互动、娱乐等元素,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与消费需求。完善体育与行业协同、产业联动体系。制定体育消费促进计划,以成熟的体育产业业态为抓手,进一步拓展体育健康、体育教育、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产业融合创新的新消费形态。充分发挥体育赛事与活动对交通、住宿、餐饮、景点、特产、娱乐、广告、房产等行业的消费拉动作用。
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体育消费支付便利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企业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体育品牌,支持在“一带一路”等政策指引下,鼓励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
3.激活体育持续活力
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与关联产业投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培育具有竞争力与代表性的江门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扶持一批细分领域的体育特色企业。鼓励体育创新创业,为体育产业企业提供良好的落户环境。支持退役运动员、大学生参与体育创业。建设江门市体育产业创业基地,提供政府支持与配套服务,鼓励各市(区)设立具有地方特点特色的体育产业孵化机构。创新产业发展体系,推动体育企业共生发展。重点推动江门体育中心等一批产业共生集聚区建设,加快形成体育产业集聚效应。到2025年,成功创建1个以上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训练基地或体育旅游示范区,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
第十七条 体育文化建设,华侨华人外交
打造城市特色的体育文化品牌,把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与坚定文化自信结合起来。创建全球华侨华人体育大会,成为展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国际体育文化交流平台示范项目。
1.重点创办全球华侨华人体育大会
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华侨华人体育盛会。以篮球、羽毛球、网球、排球、乒乓球、高尔夫球、足球、海钓、游泳、跑步、龙舟等具有广泛参与性的体育项目为起点,逐渐提升成为综合型自主知识产权国际赛会。结合城市实际需要,按照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历史与传统,举办以全球华人华侨体育大会为主题的学术论坛、艺术展览、舞台表演等分会场活动。科学选址并建造全球华侨华人体育大会固定会址。
2.促进华侨华人体育交流
积极利用江门市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华人华侨特殊资源和体育产业交流软实力优势,吸引对接相应的全球创新资源,建设开放互通、布局合理的区域创新引流体系。有效利用体育作为重要文化交流工具,积极开展内地与港澳体育交流合作。
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体育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政府间体育、人文交流活动,扎实推进共建与“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合作框架下的华侨华人体育交流活动。制定实施共建“一带一路”体育发展行动计划,积极搭建各类国际体育交流平台,鼓励丰富多样的民间华侨华人体育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华侨华人在体育旅游方面深度合作,打造江门“一带一路”精品体育旅游赛事和线路。
3.大力培养体育文化
推动华侨华人体育博物馆和档案馆等建设,做好体育文物藏品征集和收藏管理保护工作。深化对体育文化的认知和解读,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结合中国体育精神,把华侨华人体育文化建设与传播渗透到体育发展工作中,成为江门市的特色品牌。加大城市体育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利用多媒体平台,传播、推广、普及体育,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参考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2020议程》改革计划,积极传播奥林匹克文化。
4.构建体育传播体系
逐渐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领先的体育融媒体平台,发挥短视频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在体育文化传播中的积极外宣作用。加强体育设施与品牌的舆情监测,提高体育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第十八条 体育城市塑造,营商环境引领
打造体育消费、旅游示范城市,逐步塑造国际城市体育名片。增加市民幸福感,促进体育产业消费。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进程,发挥城市旅游资源与体育布局优势,促进城市之间的协同、共赢发展。推进与港澳台、国际间华侨华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增加城市综合实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1.构建国际接轨体育架构
推动形成体育消费城市、体育旅游示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发展格局。在国际的角度与视野,引入国际体育与关联产业机构,在规划、策划、评估、研究等角度制定顶层结构。逐步建立与国际体育组织、机构的对话与交流机制,充分对标借鉴国际惯例和先进经验,举办具有“全球首发”特点的体育产业与关联产业的高层级国际性论坛、会议、活动。针对江门特殊的海岸线、海岛与山地资源,以及区位连接优势,大力创新发展滨海运动与山地运动。分阶段有重点地对于体育赛事、体育度假村、体育综合体、体育贸易、体育服务、运动人体科学等业态进行国际化合作试点。探索打造体育国际组织的总部园区。
2.构建重大国际赛事布局
加强顶层战略规划,构建与体育消费城市相匹配的体育赛事体系。综合评估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的综合影响力和市场经济价值,力争高品质世界顶级赛事在本市持续举办。研究举办、申办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综合性体育赛事的相关工作。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通行的赛事体系与评估体系。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赛事影响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赛事创建与实施,打造具有江门“侨都”特点的国际赛事品牌。重点打造全球华侨华人体育大会,形成国际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自主知识产权国际赛事作为示范。统筹各市(区)共同办好江门市民运动会,合理规划举办的周期,增加市民的跨区参与,并吸引港珠澳为主、邻近城市为辅的跨城市参与。支持各市(区)打造“一地一品”赛事体系,形成差异化特点与品牌。
3.持续打造国际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江门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的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提升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和全球华人华侨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大湾区内体育协调发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区位与环境资源,打造体育融合旅游、健康、教育等产业的国家示范项目,作为大湾区重要产业结构与消费升级的平台载体,为世界级城市群做丰富的精神生活补充。
赢得城市“体育营商环境”主动,以高品质、高内涵的体育项目与产品,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成为持久、强劲的招商、安商、稳商之道。以体育产业作为城市重要精神生活与营商环境配套为举措,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创新之路。加强办公聚集区、社区基础体育建设,满足企业与白领体育健康参与、消费需求。
第十九条 体育教育融合,青少年体育发展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体教融合发展,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1.深化体校改革
教育、体育部门为在校学生的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制定统一标准,并共同评定。推进市、区两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针对性丰富课余训练体系,扩大运动项目发展,挖掘学校优秀运动员作为城市体育人才的后备力量。鼓励体校教练员在保障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与体育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使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重点完善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服务体系,鼓励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发展。
2.规范社会体育组织
构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和支持体系,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规范青少年体育服务的社会购买标准与质量体系。
3.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青少年精品赛事活动,重点培育篮球、排球、足球、游泳、田径项目的青少年体育人才,充分考虑体教融合与竞技体育人才选拔的关系。
4.强化政策保障
研究与制定适合体育特长生的评鉴、升学保障具体实施政策。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深入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地方责任,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加大政策贯彻的执行力度,以成绩成果为目标导向。
5.体教融合重点创新
针对体育与教育融合的巨大契机,正确科学的分析,以体育创新为原则,重点研发青少年体育教育课程体系。在充分研究可持续发展与知识产权的角度,以小学、中学为重点的学生群体,进行课程分层设计与研发。在目标学校进行试点,依托互联网科技手段,对学生与教师进行有效的传播与普及。
第二十条 体育设施完善,体育健康布局
完善体育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大力发展体育健康产业,统筹推进疾病防控与全民健身的促进工作。
1.打造特色体育设施
紧密结合美丽乡村、运动休闲特色项目建设,鼓励创建体育健康为主的休闲健身区、功能区和田园景区,探索发展乡村健身休闲产业和建设运动休闲特色乡村与业态。在细分消费人群与各市(区)特殊地理地貌角度,打造国际、国家级别特色体育项目、示范区、基地、园区。在借鉴先进国际体育公园成功案例的基础上,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体育公园,满足全民健身的功能基础上,兼具赛事、展览、教育、旅游的多种融合运营与发展功能。
着重在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区位优势角度考虑,合理布局体育设施,细分业态,避免同质化。地理角度以江门市海岸线与海岛资源、山地资源为重点,体育项目角度以鹤山咏春拳、台山排球运动、蓬江网球运动、江海综合极限运动、新会摩托车运动、恩平山地运动等为重点,建设全球华侨华人体育大会的永久会址,充分发挥江门体育中心作为体育综合体的增量利用。
2.培育体育健康产业
大力培育运动人体科学为主的业态,突出学术与临床表现应用与市场。在物理治疗、运动康复、运动能力筛查、青少年运动行为纠正、心肺康复等一系列具有实际消费市场的学术科研与转化服务层面,进行深化研究与市场化服务培育。
打造江门健康城的理念,在原有训练基地与一批待建设体育项目中、一批品牌体育产品创建中,融合“运动人体科学”业态与创新服务理念。以服务体育爱好者、运动损伤与疲劳患者为对象制定消费产品,针对江门特有的环境与侨乡背景,吸引港珠澳高端客户以运动、康复、休假为主抵达目的地进行消费。
支持国内外先进科研院所,协同江门五邑大学与相关机构,共建国际水准的运动人体科学研究院,以及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产业研究基地。形成具备“产业、学术、研究、实施”四位一体的新型业态,作为体育与健康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第二十一条 体育社会组织培育,促进多元化发展
稳步推进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规范和促进体育社会组织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合法合规的独立运行,探索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现代化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结构,有效开展体育活动。
1.体育总会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依法成立体育总会(体育总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有独立银行账户,有明确的职责和岗位要求)。研究体育行政部门与各级体育总会的职能划分,将实施性的工作逐步转移到体育总会,体育总会逐步成为体育事务工作的衔接、服务主体。
2.体育社会组织
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区、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依法建立各类专项体育协会,成为具有公益性、代表性、专业性的社团法人。制定体育协会的脱钩方案、支持政策、监管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一部分体育工作下放交给社会组织实施。发挥体育协会在活动组织、合作交流、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
支持社会力量创建非营利性体育机构。支持大中小学、厂矿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群众性体育俱乐部联赛,并积极承接体育部门赛事活动等公共体育服务。制定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策,依法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管。吸引国际体育组织在江门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章 特色规划
第二十二条大力发展侨乡特色体育产品
1.大力发展滨海运动
发挥江门特殊的海岸线与海岛资源。以新会、台山为主、恩平为辅。关联海上丝绸之路,创新在海陆上连接珠海、澳门、香港的体育消费产品。打造高品质的、特色的海岛体育旅游度假地,吸引大湾区高端人事抵达消费。探索打造海岛越野跑、国际海钓赛事、海岛定向赛等一系列自创国际标准的赛事,以引流消费为核心,打造海岛、沙滩、山海等以海岸线地理地貌资源特点为主的赛事与基地。结合城市“十四五”期间整体规划,发挥公路交通、轨道交通的新基建优势,因地制宜设置一批高品质房车营地,打造1-2个滨海体育旅游项目。打造1-2个国际游艇项目,推动“两杆”(桅杆、钓杆)运动,致力于推动海洋休闲生活方式的全民化。对标全球特色航海的项目,探索打造全民航海体验中心,企业家航海俱乐部,航海博物馆,海钓基地,游艇产业配套业态等。为大湾区企业家、华人华侨、港澳以及全球精英以及家庭,量身定制海上体育旅游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海上主题活动与体育赛事、游艇、帆船体验、海钓、培训等综合服务。
2.大力发展山地运动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对标国际先进成熟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主题山地运动与户外运动为主题的体育旅游目的地。融合运动康复、物理治疗等创新业态与景区、温泉资源的叠加效应,推动景观型向体育康养型产品的转变。建设3-5个具有江门特色的体育旅游主题“半山酒店”“山顶酒店”产品,形成“聚落”效应,满足消费者消费升级需求同时,融合与激活江门的山地旅游景点资源。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细分”户外运动消费者喜好,引进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山地定向越野赛、山地马拉松赛、山地自行车赛。结合江门特有的海洋资源,创新打造“山海运动”为主题的国际品牌赛事活动,吸引年轻消费群体与国际客群参与。
3.大力发展摩托车运动
突出江门市作为中国摩托车制造基地,向国际化摩托车运动产业示范基地的目标进行提升。以摩托车制造业作为江门的重点产业与城市名片,江门的摩托车生产历史与摩托车运动紧密相连为基础。本着在存量基础上科学创新做增量的原则。打造具有“标志”江门市特色的体育产城融合、产业融合、新型城镇化、科技创新角度高品质发展的示范。打造以摩托车运动为主题,具有“全球首发”特质的国家级特色体育公园、体育旅游示范区。引进国际摩托车顶级赛事,创建全球车厂为主参与的创新赛事。打造引人注目的国际赛道,力争成为各支车厂车队全年测试的首选地之一。配套建设摩托车零配件交易、改装中心,发挥江门车厂多的优势,伴随赛事,成为极佳的引流工具,力争引流一部分摩托车零配件交易落地江门。以丰富的摩托车与摩托车运动产业链,支持摩托车主题的酒店、摩托车运动博物馆、摩托车改装店、摩托车衍生品设计与制造、全球摩托车品牌展示以及零售店等落地,吸引全球游客。同时,打造全球车厂的摩托车品牌与机构,定期举办跨区域的摩托车巡游活动,连接港珠澳,吸引全球爱好者参与。
4.大力发展排球运动
响应国家政策,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三大球”发展道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培育江门排球国际品牌,形成品牌体系。推动中国排球协会排球训练基地落户江门,以江门体育中心为示范,持续国际、国内排球赛事的举办,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度挖掘以台山为主的排球文化示范,以赛事、博物馆、公益活动组合的形式做好排球文化建设。同时,打造中国女排精神的体育文化品牌。以江门台山排球之乡为基础,弘扬中国女排精神作为桥梁,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的排球体育交流。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一带一路”事业。支持大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发展群众性排球俱乐部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市(区)举办群众性排球赛事。支持和培育社会主体参与排球相关活动的发展。合理做好城乡空间利用,科学布局和建设、改造排球场地、场馆,在运营角度打造江门的排球运动场馆品牌,支持专项目赛事与文化活动的持续高频举办,形成聚焦。建设排球文化博物馆,持续支持国际排球赛事在江门举办。在举办江门市民运动会同时,加大群众、学校、企业排球赛事的扶持。创建全球华人体育大会同时,充分考虑并深挖排球文化与赛事的国际交流合作及推广。
5.大力发展武术运动
参照十四部委联合印发《武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通知,突出江门鹤山咏春拳与新会蔡李佛拳、周家拳、白眉拳的特色与历史,向大众提供相关的产品与服务。激发武术产业活力、弘扬武术传统文化、提高武术国际影响力、落实武术产业发展。打造1-2个武术产业示范项目。做大做强江门武术四大工程。一是武术产业化工程,大力挖掘咏春拳、蔡李佛拳普及性高、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特点。创建简单易学、规范统一、便于推广的咏春拳、蔡李佛拳运动标准。建立分类、分级的科学体育教育体系,推动武术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工程。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引导多方参与。探索两个拳种实战赛事与表演市场,科学分析、谨慎实践,争取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级别武术品牌赛事。二是武术创新培育工程,利用咏春拳、蔡李佛拳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基础,成立武术产业研究院,开放的思维探索咏春拳与国际顶级搏击UFC、MMA的训练合作,作为训练与近战的科学体系,融入国际现代搏击运动。申请打造国际武术联合会训练基地,创造中国传统武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切实的将武术推广至全世界。针对互联网的传播特性,支持创建武术线上教学的标准化体系,大力扶持咏春拳传人、蔡李佛拳传人的“大师在线教育”课程。三是武术“走出去”工程,支持具有中国特色、自有知识产权的武术企业和产品服务进入国际市场,重点扶持武术产品和服务出口。依托打造全球华侨华人体育大会与特色武术博览会,面向世界推广中华武术。四是武术文化推广工程,深挖武术文化,升级创建咏春拳、蔡李佛拳博物馆、名人堂、训练基地。发挥代表性传承人的作用,扶持传承人创建市场化的引领武术品牌机构。鼓励社会各界对于武术关联产业的投入。利用江门特殊的资源,鼓励媒体、影视机构,制作2-5个精品武术影视剧、纪录片,参与国际媒体与影视交流,借此进一步推动两个拳种与江门武术文化的紧密衔接。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局、市外事局等相关部门的长效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资源共享,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和落实体育相关政策,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第二十四条 财政金融支持
加大各市(区)财政对体育的投入,针对性的将体育发展经费、体育基础建设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基础建设投资计划。完善和优化本市促进体育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和方式,统筹安排公共财政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支持创建国际品牌赛事、全民健身活动、社区体育场馆开放、体育教育融合发展、非营利性体育社会组织等重点示范业态进行改革。本市其他关联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融合发展条件的体育产业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鼓励创新体育产业投融资模式,促进体育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创建体育基金等多种模式推动城市体育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项目建设,建立多元化体育资金筹集、评估、投资、退出机制。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综合投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体育运动与健康的高品质需求。
第二十五条 人才引进培养
制定全市体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体育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建立健全适应体育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人才评价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国内体育人才交流与培训合作,建立针对性的体育教学、科研和实训基地。激励引导各类高层次体育人才在江门创新创业。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的保障与扶持体系。
第二十六条 政策规划引领
全面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以及运动水平、赛事活动、教育培训等体育服务领域的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将体育发展规划纳入市本级及各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发展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并落实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规划执行落实情况的评估督查。针对国家最新政策和江门城市发展实际,必要时对规划做相应调整。加强体育发展基础理论研究,为体育强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联系人:陆丽嫦
联系电话:3380962
附表1
江门市各市(区)“十四五”体育发展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