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天天向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司提交的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申请。经审查,你公司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现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许可你司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企业名称:江门市天天向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经营场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昔园新村一巷5号210室(住改商)
三、法定代表人:马圣东
四、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五、经营范围:演出组织,演出居间,演出票务,演员代理,演员签约,演出制作,演出代理,演出营销,演出行纪,演员推广
六、许可证编号:440700120012
七、经纪人员:潘胤汐、贾永霞、李凤玲
请你公司严格遵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并配合执法人员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