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新时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公司提交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现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许可你公司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企业名称:江门日报新时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经营场所:江门市华园中路25号二层
三、法定代表人:苏万雄
四、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五、经营范围:演出组织,演出代理,演员代理,演出行纪,演出票务,演出营销,演员推广
六、许可证编号:440700120004
七、经纪人员:苏万雄、叶明胜、黎婉君
请你公司严格遵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并配合执法人员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