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核江门市文物保护单位北街天主堂之男修院局部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蓬江文广旅体发〔2023〕34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江门市文物保护单位北街天主堂之男修院局部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请按照专家意见完善方案后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设计单位应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市文物保护专家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报我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我局备案。
请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效果。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专家评审意见表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