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飞翔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现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许可你公司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企业名称:江门市飞翔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经营场所:恩平市恩城桥峰路48号金汇豪庭2幢商铺B号自编之一
三、法定代表人:黄有平
四、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五、经营范围:演出组织,演出制作,演出营销,演出居间,演出代理,演出行纪,演出票务,演员推广,演员签约,演员代理
六、许可证编号:440700120002
七、经纪人员:吴海、雷焰玲、蔡安娜
请你公司严格遵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并配合执法人员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