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398892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江门市政务服
务数据管理局指导监督科(收)
邮编:529000
电子邮箱:jmszsjzdjdk@jiangmen.gov.cn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3月31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2021年,根据《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21年总局令第8号修订)、《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下放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广电发〔2020〕65号)的规定,我局新增8项广电类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服务事项88项,其中行政许可59项(文旅类37项,广电类20项,体育类2项),公共服务13项,行政确认1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均编制了清晰的《办事指南》和《实施清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实施,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受审分离。2021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0件,受理10件,审批同意10件,按时办结10件,办结率100%,其中,许可旅行社设立6件,许可歌舞娱乐场所设立1件,许可歌舞娱乐场所延续1件,许可游艺娱乐场所延续1件,许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1件。
(二)依法实施情况。2021年,我局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对我局59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并结合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的相关法律法规,重新优化组织编制《办事指南》《实施清单》,明确了设立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咨询及投诉渠道等。二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其中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等高频事项均压缩至一天办结。三是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均支持“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有关事项信息可通过申请平台指引录入,无需参照示范文本纸质填报,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优化局内流转节点。四是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工作,2021年牵头推动新开通3项旅游和体育类电子证照,目前全系统开通电子证照共8项,签发电子证照522个。在行政许可审批案卷评查中,未发现有超出裁量基准和许可条件规范审批情况。未收到对我局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举报投诉,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审批的情况出现。
(三)公开公示情况。根据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工作要求,我局主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材料、申请书格式范本、申请方式方法、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并依法及时更新信息,严格保持各渠道的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一致性。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全面了解申办事项的要求,有效地保证了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局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结果反馈工作。对于我局依法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均在7个工作日内在我局政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公示,公开内容包括被许可人信息、许可范围、许可期限等。每年1月31日前,我局还将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上一年度的行政许可信息。
(四)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局印发《江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工作指南》《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化和旅游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二是2021年全系统共组织了52项双随机抽查,其中市级组织双随机抽查12项,包括8项本部门抽查事项及4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由2020年的20%增长至30%。2021年我局综合执法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2048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512家次,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7宗,收缴326本非法出版物和494张非法音像制品,没收违法所得13005.2元,罚款24985元,实现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种类全覆盖。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工作,采用“两平台”办理行政检查案件446宗。四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向社会公众公开审批流程和投诉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并在我局政务网设置“投诉建议”栏,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五)实施效果情况。2021年,我局共办结10件行政许可审批,均实现网上办理,按时办结率100%。我局各项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渠道畅通,审批及时,未发现存在擅自变更条件、无故不受理、超范围审批等情况,达到行政许可依法、高效、快速的要求。未收到对我局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举报投诉,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审批的情况出现,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高。
一是我局创新服务方式,率先提出材料预审服务和平台申办指导服务。一方面,根据当事人的申办事项,通过政务邮箱进行一对一预审服务,及时提醒当事人调整和补充相关材料。另一方面,预审通过后,指导当事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事项办理平台进行事项申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质量,有效缩短审批日程。
二是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18项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其中“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制”改革方式,其余17项均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信息数据共享应用“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实行“一次性告知”“零跑动”“容缺受理”,实现申请人身份证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免提交。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行政许可业务基本在国垂审批系统进行审批,但国垂审批系统暂未对接我市“好差评”大数据中心,导致我局“好差评”数据不理想,主动评价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严格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工作要求,依法及时动态更新受理标准和申请材料,定期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强与省文旅厅、市政数局沟通,持续推进各业务系统对接我市大数据中心,汇聚业务数据。同时,督促我局业务承办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提醒申请人及时进行评价,提高我局“好差评”主动评价率。
(三)继续推动我局文物类行政许可事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通过委托形式赋权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实施行政审批。我局将统一制定办事材料模板和办事流程标准,统筹该行政审批事项在我市四市三区通过运用“多规合一”审批平台和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实行“市内通办”无差别服务,并指导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审批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上”,探索全省工程建设审批“一网通办”,实现全省工程建设审批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