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中共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三个方面共49个问题。中共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9月29日,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
(1)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结合职责学习交流少,未能充分认识退役军人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会议学习1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其中,政治要件学习21个。二是5月24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深入剖析自身在巡查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会后,坚持定期跟踪问题落实情况,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一些干部未能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成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重大意义,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观念未能很好适应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一个重要政治机关的需要,对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思想认识不够深刻、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把《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市政府常务学法会议。6月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晖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退役军人保障法》。二是主动与市委党校沟通对接,率先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处级干部进修班、新任处级干部培训班、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中青干部培训二班次教学计划。三是联合江门市普法办,结合江门市“普法达人”活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奖竞答活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共吸引48850人次参与了竞答。四是开展点亮城市地标活动。从2021年5月21日至5月30日,连续10天晚上19时至22时,在江门市万达广场楼体滚动播放“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等系列宣传标语。
(3)对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督促指导层层递减、逐级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3名党支部书记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二是根据机关工委要求,统一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讲党课的记录格式。三是利用人民党建云、党史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等平台学习党务工作标准化流程。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
(5)对于一些比较大的改革举措,缺乏先行先试的魄力和勇气,存在等、靠的心态和求稳怕乱的思想。开展全市登记失业退役军人的再就业扶持工作中,一直在等上级部门下发明确工作要求,影响了工作进度,导致工作未能如期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各市(区),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底专项行动。二是2021年上半年,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岗位专门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促进辖区退役大学生士兵高质量就业。目前鹤山市已开发12个公益性岗位。三是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江门市退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一对一”就业服务工作方案》,截至2021年9月,全市2020年登记失业的553名退役军人实现了动态清零。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欠缺。
(6)没有组织退役军人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对退役军人思想状况掌握不精准,挖掘我市红色文化资源,褒扬彰显退役军人牺牲奉献精神方面做的不够。在引导退役军人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方面,方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退役军人党员和非党员结对,发动1794名退役军人党员结对帮扶2194名困难退役军人,实现退役军人自律自强。二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多次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志愿服务,树立退役军人正形象,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已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4、履行职能职责、服务退役军人存在差距。
(7)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距离上级的标准仍有一定差距,服务退役军人以档案接收、政策咨询接待来访等面上工作为多,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管理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我市县、镇两级服务中心(站)参与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的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星级示范创建活动,其中73个服务中心(站)获得星级评定,占比91.3%。二是做好各市(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能力提升工程,举办两期业务培训班。4月22至23日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8月23日—25日举办全市县、镇两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双创”工作培训班。三是有序推进党员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全面摸查辖区内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情况,建立完善帮扶需求台账,发动1794名退役军人党员结对帮扶2194名困难退役军人。
(8)全市普遍存在退役军人就业生活、患病等情况底数不清的问题和退役士兵士官档案不齐、不清、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各市(区),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底专项行动。利用省厅综合管理平台及与人社部门对接掌握全市60岁以下退役军人就业情况。
(9)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多停留在参加招聘会层面,虽然成立了一些创业孵化器,但是进驻的退役军人企业不多,局提供的帮扶比较少,全市退役军人的创业层次比较低,规模很小。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在市退役军人实训基地(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举办机器人应用培训班。目前参加培训班的17名退役士兵已有3人在东莞相关行业就业,6人转到机器人制造岗位,3人应聘消防单位。二是各市(区)结合实际,举办粤菜师傅、叉车、电商等培训班。三是组织退役军人报名参加江门市“乐业五邑”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赛,取得一金一银一铜的好成绩,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创业激情,鼓励社会各界都能积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有利条件和支持,打造“江门军创”品牌。
(10)为100名80岁以上的孤寡退役军人购买保险后,没有跟踪孤寡退役军人的患病、理赔工作导致一些孤寡退役军人因不懂保险理赔操作或行动不便而出现得不到理赔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更新保险内容,做到全市80岁以上退役军人全覆盖,已与保险公司联合多方渠道加大力度宣传,并对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培训,同时要求做好服务对象工作台账,派发联系卡和服务卡,导致后续跟踪服务和理赔更清晰,保险公司已承诺简化理赔手续并提供专人代办服务。二是通过大走访工作,将保单及时送到每位购买保险项目的服务对象手里,并详细向其本人,邻里介绍保单内容。三是于4月中下旬,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进行保险培训,并派发保单小卡片。
二、党的建设弱化,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1)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少,对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组织保障作用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班子成员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建工作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
整改情况:制定《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类学习实践活动,以党建统领业务工作。严格按照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计划,部署开展党支部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自学能力,提高党员党性觉悟。
(12)没有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兼职党务干部对相关党建制度了解不全面、不透彻抓支部建设力度不够,对基层党组织活动缺乏有效督导
整改情况:设立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将机关党委独立办公,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每年开展党支部委员述职和党员评议工作。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3)有的支部没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缺少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固定动作;有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形式单一党员参与率不高;有的支部谈心谈话工作流于形式谈事不谈心、虚谈不谈实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庆祝建党100周年工作计划,结合“三会一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类学习实践活动。二是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丰富活动形式。
(14)学习没有体现退役军人工作特色,党员之间缺少互动交流。有的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会议名称和具体内容,有事后补记现象。
整改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记录、签名完整,下一步按照规定开展。
(三)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5)作为新组建的机关,大多数干部是“新手”干部能力素质与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要求不相适应。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厅及市委组织部对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于1月上旬制定了《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经分管市领导同意,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向全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印发。二是根据年初的培训计划安排,制定了《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培训班》方案,将对涉及市直机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级服务站点负责人等对象,进行2个专题的集中脱产培训。目前,各类培训任务如期开展中,全面促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导人员素质提升。三是结合人才工作的开展,加大基层走访力度,结合我局2021年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创建“侨都星火”志愿服务队、“手拉手、帮战友”党员结对帮扶等品牌,切实了解退役军人实际情况,为退役军人办理各类实事难事。四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开展,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压实责任,推荐典型,落实关爱,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全面学习榜样和赶赴标杆的内生动力。五是全面开展下基层调研,市局每人每周下基层调研一次,每月在服务中心上班一天,各市(区)选派人员深入基层服务站,服务站派人到各市(区)服务中心跟班学习。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存在廉政风险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6)没有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用责任书代替工作部署。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未结合岗位实际排查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不够细致全面。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没有专题研究和部署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2月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9月修订完善机关党建相关制度。二是按要求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要求落实至少每半年向党组汇报机关党建工作,单位党组定期专项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党组专题研究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开展相关廉政教育活动。
(17)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思想政治、优抚褒扬、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局机关实际情况,修订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遵循草稿拟定、意见征求以及局党组会议审议的程序,建立和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6章27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规章制度汇编》,9月7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二是协助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江门市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并于8月9日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18)机关纪委有名无实。没有配备专职人员,较少主动开展工作,没有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过度依赖派驻纪检监察组。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已完成开展改选和补选。二是6月向纪检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三是8月对近期提拔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四是8月27日开展纪律教育月动员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9月份开展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前往市廉政法治教育基地现场体验教学等一系列活动。五是开展专项检查。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19)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存在只“调”不“研”现象,走访慰间“走访”不“走心”。
整改情况:一是各分管领导针对分管工作,从军地合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退役军人党员结对帮扶、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就业创业帮扶、退役军人宣传工作等方面开展调研,推动工作开展。二是1月中旬至农历春节期间,开展“移动红色课程+双拥第一课”主题学习活动,发动67个单位,把开展常态化“六送”活动暨走访慰问送关怀、爱老助老送健康、家属就业送帮扶、子女教育送关爱、保障权益送温暖、尊崇功臣送喜报,作为“双拥第一课”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实际效果,全方位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汇聚强大合力,三是组织了退役军人党员和非党员结对,发动1794名退役军人党员结对帮扶2194名困难退役军人,深入了解困难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
(20)干部作风不够实,局机关干部职工每月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值班一天的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落实每月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值班一天的制度,值班人员均签名报到登记在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33703;邮政地址: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10楼,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jmstyjrswjbgs@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