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江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社工服务项目(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和兴里3号之一2楼。
项目服务期: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共12个月。
项目要求:在项目服务期间通过引入专业社工组织服务,为军休干部提供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借助现代技术和社区资源,加强军休文化建设,丰富军休干部的文化生活,打造侨乡军休服务社会化品牌。
项目最高限价: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180000元,服务报价为全包价,包括社工组织人员配置支出、服务及专项活动支出、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同时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项目概况
目前江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向社会购买军休干部服务项目将在2020年5月底结束,为更好地秉持“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的宗旨,以“科学服务、规范管理、军休满意、和谐稳定”为目标,引入社工组织参与服务,开拓服务内容,提升服务管理效能。
三、服务对象
江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休干部37人。
四、项目内容
1.建立军休干部健康档案;2.开展健康讲座;3.组织季度生日会;4.组织节日康乐文体活动;5.开展网络特色学习活;6.协助军休干部参加社会活动,发挥余热回馈社会;7.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和咨询、上门探访、生活适应等服务;8.个案服务。
五、项目评估方式
1.服务对象自评。通过调查问卷、询问的方式了解军休干部对本项目开展的效果进行评估。
2.军休干部的服务档案以及健康档案是否完整和规范。
3.服务提供商要接受江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不定期检查。
4.服务提供商要对每次活动填写活动评估报告,送江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检查。
5.服务项目完成后,以报告形式全面展示工作内容。
六、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2.服务提供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检验合格;因故未能参加等级评估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年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得转包。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按照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费用分配)、规模资质信誉、服务方案和社工服务经验,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社工服务经验为优先选择标准,综合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结算方式
本项目结算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九、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0年5月25日15:00时截止(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和兴里3号之一2楼)。
3.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服务单位简介及相关资质证书;
(3)项目实施主要专业人员构成及其资质介绍;
(4)本项目服务总体方案(含项目报价表);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4.递交文件时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和兴里3号之一2楼
联系人:蒙婕
联系电话:0750-3556959